在下本於友人請託,
而且也希望就一些平常沒辦過的案例,
能跟板上先進互相切磋,
偶爾閒暇時也會在板上嘗試解決一些板友的疑惑.
關於業務量的擴展部分,
在下也與前面幾位先進持同樣看法,
管見以為實質上不會有所幫助.
至於理由部分,
kc前輩的分析實在精闢入裏,
在下不能同意的更多了,
不敢再予狗尾續貂.
甚且,不要說擴展業務量,
少部分的人甚至是連道聲謝都懶的.
(不過當然也有可愛的板友致贈P幣答謝)
然而,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
身為法律工作者在板上提供解答或初步意見,
除了做些公益,累積自己解決問題的能力之外,
在下以為似乎也有提升國民法律意識,
促使民眾了解律師所能提供協助範圍的功能.
某種程度或能擴大訴訟律師之整體市場.
蓋因在下以為,
擴大市場並發揮淘汰機制的前提,
應該是國民法律意識以及法學基礎常識的提升.
而就板友們所提出之問題觀之,
時常有民,刑不分,誤解契約效力,
甚至完全不了解民刑訴訟程序的情況.
由此可見我國國民教育對於法學基礎常識部份實有未足.
而在民眾法學基礎常識不足的情況之下,
實務上司法黃牛包攬訴訟,
或是本來應該委任律師辦理,
卻誤找其他相關行業人士來辦理等情況,
實在屢見不鮮.
職此,如果板友能在板上獲得初步意見或是爬文找到相關資訊,
或許部份板友的問題可以解決但經濟狀況不佳時,
可以獲知有哪些法扶管道可以利用並解決問題.
或者板友的問題太過複雜,無法在板上獲得充分解答者,
至少可以初步了解應該找律師處理,或是應該找哪方面的律師,
亦或板友在版上獲得初步意見之後,
會另外找其他熟識律師(或是其他管道)辦理,
但是至少已經具備初步""篩選""的能力,
或可淘汰人脈廣泛卻無專業可言之人士.
如此一來,
不僅能減輕司法資源的負擔,
協助民眾以正確方式解決問題,
對於提升律師行業服務品質並擴大整體市場,
長期以來或許有所幫助.
不過反面而言,
在下認為生活法律板也有一個潛在的問題,
亦即板友免費獲得資訊的模式,恐會造成法律專業毫無價值的印象,
這也是在下自從執業之後,面對親朋好友偶爾諮詢所遇到的問題.
就這一點來說,
在下曾想過是否可建立一些制度來達成雙贏的局面.
例如發問板友如果先在任何其它板回答問題做出貢獻,
或是先捐獻慈善團體一百元之類的,
並在發文時於文章內容一併釋明,
則板上先進將優先予以解答,
或是將由板主指派輪值先進予以回答之類的.
或許可以讓板友以些許代價來獲得初步專業意見,
雖然仍可能會有"知識廉價"的疑慮,
但至少能養成板友們"知識有價"的觀念.
但因思考未盡周詳,僅為個人初步想法,
還不敢提出建議.
承上,
在下以為若要透過網路解答問題提升自身業務量,
不僅毫無效果,恐怕反而造成一般民眾忽視法律專業的價值.
如果能從提升國民法律意識或法學基礎常識的角度,
在自身所能負擔之範圍提供意見,
並以此為出發點建立制度,
則或能對律師執業環境或整體市場提供幫助.
以上不僅為管見,或許更有失天真,
拋磚引玉提請各位先進指教.
※ 引述《kcchen (kc)》之銘言:
: ※ 引述《rebica (@@)》之銘言:
: : 覺得沒搞頭+1
: : 除了P大精闢的看法外
: : 我覺得還有一點是 對當事人來說 律師在網路上給人的信任感
: : 永遠比不上現實生活裡身邊親朋好友的介紹
: : 有時候你在網路上批哩啪啦詳盡的回答一堆
: : 回答的內容幾乎已經是全案的總整理了
: : 但他真正要找律師的時候
: : 還是會找身邊親朋好友介紹的
: : 甚至 是聽信業務的介紹
: : 我最大的啟發是在最近
: : 有個人在本板找律師
: : 聽了案情滿基本簡單的 幫他作了一點分析
: : 順便跟他推薦我在當地的朋友 但我只是丟網站給他 沒有強力推銷
: : 其實應該也有不少板友幫他推薦
: : 後來聽他說 他們去找媽媽的朋友的朋友 是個業務 介紹的律師
: : 這個簡單的案子+法律顧問 一次收了12萬
: : 讓我深覺我們在網路上講到沒沫 竟然比不上一個業務
: : 甚至他們簽委任的時候 連律師本人都還沒見過 真的太神了
: : 再對照在生活法律板上回答問題
: : 對大家來說應該都是抱著練功的心情 不多想有什麼回報
: : 但是 有時候 甚至是大部分 連一句謝謝也沒有! 一句感恩也沒有ㄟ!
: : 真的會覺得有點不值
: : 看看現在置底文的感謝區 只有一個人推...就知道在網路上我們多不值錢了
: : 更離譜的 kcchXX道長 勞基法的講師 親自在網路上回答
: : 很多受到恩澤的鄉民不知道自己賺了多少 也是一句謝謝也沒有...
: : 我覺得在網路上真的是純粹作功德
: : 我是抱持比較悲觀的看法
: : 希望有前輩來分享一些樂觀的面向!!!
: 我不是前輩不過也來分享一下自己的想法。在網路上幫忙解答法律問題恐怕不易增加業務
: 、案源。理由也很簡單,有能力或有權利決定支付律師費的人恐怕不會上網去先尋求初步
: 的解答,然後在從網路的資源中決定要否聘用該律師。而尋求網路協助的人通常都還沒能
: 力支付律師費,所以通常問一問後就沒下文了。
: 至於問了問題也獲得別人解答後連個謝字都沒有,這涉及網路使用者的本質,如果大部分
: 的網路使用者都認為「免費」是網路「天經地義」、「理所當然」的本質,那他為什麼要
: 多此一舉的道謝呢?當然也有人來函申謝者,不宜一概而論,這是個別差異性。
: 假如你問我既知如此,一方面對業務沒啥幫助,另一方面大部分的「受惠者」也不會心存
: 感激,那又何必浪費時間、精力來回答問題呢?我的想法是一方面回答問題有收「教學相
: 長」之用,我們在回覆問題的同時難免要思考、整理甚至收集資料,多多少少在離開校門
: 後逼自己再多看點書、研讀一點資料不讓自己落伍了。再另一方面言,網路上回覆問題有
: 累積、傳播的功能,不僅只是發問問題的人得到解答,你回覆的內容經由檢索功能其他有
: 相類似問題的人或許能從中得到一些幫助,我認為也是美事一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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