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不能用「流浪律師」的聳動訴求來遮蓋律師界的許 - 律師工作討論

By Ula
at 2015-04-25T21:27
at 2015-04-25T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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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urists (kk)》之銘言:
: 開放競爭真的代表服務品質提升
: 真的嗎?
: 個人想對比就是老三台時代 華視的包青天
: 和現在第四台普及了後的民視的龍飛鳳舞
: 都是收視第一名
: 這樣爛額開放了以後台灣的戲劇節目有服務品質提升
: 還是因為市場太小 競爭台數過多 所得廣告利益過低
: 變的只能以砍成本存活
: 戲劇品質越來越爛
: 有人認為台灣電視戲劇節目品質有顯著提升嗎
: 一樣都是古裝劇龍飛鳳舞有贏包青天還是施公奇案
: 科技的進步下外加強力競爭不打贏很奇怪吧
這要從二方面來說:
1.從完全競爭市場的觀點來看,開放競爭的確有助於消費品質的提升
因為消費者的選擇變多了,不需要看大廠商或國營企業的臉色
而其他廠商為了吸引消費者當然會提出更多更優惠的政策來吸引消費者
消費者因此受益,這些案例比比皆是,譬如說郵政業務的開放,電信業務的開放
都為消費者的消費品質提升莫大的助益
2.從資訊經濟學的觀點來看,市場開放所帶來的問題在於,因為消費者對於廠商的
品質資訊不清楚,純粹以價格取決的結果,有可能導致劣質廠商以低價競爭而
犧牲服務品質的情形,譬如說近年來的食品安全衛生事件的爆發就是明證
但問題來了,你要提升消費者的消費品質,所採取手段的到底是採取限制廠商的家數
的限制競爭方式,還是採取資格評鑑,加重罰則的資訊公開手段,我想有智識的人,應該
都能分辨到底哪種作法才是適當的
可是難道你不覺得
因為有線電視台的增加
消費者的選擇增多了
可以看到更多來自日本韓國歐美等地的電視節目
就此觀點來說
對於消費者而言不是有益的嗎?
但對於原本的無線電視臺卻要飽受市場颳分
收入減少的衝擊
但難道因為這樣 他們就可主張說要把後門關起來
重回到只有三家電視台壟斷的局面嗎?
我想聰明人都應該可以看得出來
哪一種管制方式才是對消費者有利的
※ 編輯: treasurehill (125.227.187.1), 04/25/2015 21:39:30
Really?
你要不要看看醫師法是怎麼做的?
第 8 條 醫師應向執業所在地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申請執業登記,領有執業
執照,始得執業。
醫師執業,應接受繼續教育,並每六年提出完成繼續教育證明文件,辦理
執業執照更新。
第一項申請執業登記之資格、條件、應檢附文件、執業執照發給、換發、
補發與前項執業執照更新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第二項醫師接受繼續教育之課程內容、積分、實施方式、完成繼續教育證
明文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相關醫療團體定之
。
如果真的那麼在乎律師執業品質
那麼最好的方式定期考核 定期換照
而不是考過就算了
不過我想這不是V大想要的
他想要的是怎麼利用錄取率來阻卻後來的競爭者
這跟律師的執業品質恐怕一點關係都沒有
※ 編輯: treasurehill (123.194.225.35), 04/26/2015 02:26:37
: 開放競爭真的代表服務品質提升
: 真的嗎?
: 個人想對比就是老三台時代 華視的包青天
: 和現在第四台普及了後的民視的龍飛鳳舞
: 都是收視第一名
: 這樣爛額開放了以後台灣的戲劇節目有服務品質提升
: 還是因為市場太小 競爭台數過多 所得廣告利益過低
: 變的只能以砍成本存活
: 戲劇品質越來越爛
: 有人認為台灣電視戲劇節目品質有顯著提升嗎
: 一樣都是古裝劇龍飛鳳舞有贏包青天還是施公奇案
: 科技的進步下外加強力競爭不打贏很奇怪吧
這要從二方面來說:
1.從完全競爭市場的觀點來看,開放競爭的確有助於消費品質的提升
因為消費者的選擇變多了,不需要看大廠商或國營企業的臉色
而其他廠商為了吸引消費者當然會提出更多更優惠的政策來吸引消費者
消費者因此受益,這些案例比比皆是,譬如說郵政業務的開放,電信業務的開放
都為消費者的消費品質提升莫大的助益
2.從資訊經濟學的觀點來看,市場開放所帶來的問題在於,因為消費者對於廠商的
品質資訊不清楚,純粹以價格取決的結果,有可能導致劣質廠商以低價競爭而
犧牲服務品質的情形,譬如說近年來的食品安全衛生事件的爆發就是明證
但問題來了,你要提升消費者的消費品質,所採取手段的到底是採取限制廠商的家數
的限制競爭方式,還是採取資格評鑑,加重罰則的資訊公開手段,我想有智識的人,應該
都能分辨到底哪種作法才是適當的
→ jurists: 電信事業是從一家變成到現在5家左右 04/25 21:28
→ jurists: 台灣的電視節目是從3台變成一兩百台 04/25 21:29
→ jurists: 台灣律師一年錄取人數是從10個左右到900多個 04/25 21:29
→ jurists: 律師人數增加比較像電視節目 04/25 21:30
可是難道你不覺得
因為有線電視台的增加
消費者的選擇增多了
可以看到更多來自日本韓國歐美等地的電視節目
就此觀點來說
對於消費者而言不是有益的嗎?
但對於原本的無線電視臺卻要飽受市場颳分
收入減少的衝擊
但難道因為這樣 他們就可主張說要把後門關起來
重回到只有三家電視台壟斷的局面嗎?
我想聰明人都應該可以看得出來
哪一種管制方式才是對消費者有利的
※ 編輯: treasurehill (125.227.187.1), 04/25/2015 21:39:30
→ q135q135: 現在律師所提供的法律服務 某程度就如同原po所說的2. 04/25 21:36
推 jurists: 當台灣的電信公司變成40到50家 每間大小都差不多 有幾家 04/25 21:37
推 louis123321: 不會 因為即始律師很少 品質也未必比現在低價競爭好 04/25 21:37
→ jurists: 有能力建設基地台 04/25 21:37
→ q135q135: 至於"採取資格評鑑,加重罰則"若是有效的配套措施 不是 04/25 21:37
→ louis123321: 板上也不乏很多青壯派的道長認為許多老律師辦案品質 04/25 21:38
→ louis123321: 不怎樣的 但那些老律師當初可是過超級窄門進來的呢 04/25 21:38
→ jurists: 基本上電信事業本來是獨佔 完全沒有競爭 04/25 21:38
→ q135q135: 應該在決定提高錄取率的同時一併實施嗎??更何況對於律師 04/25 21:38
→ louis123321: 律師少只會讓律師吃定了當事人"你要打官司 能選擇的 04/25 21:39
→ jurists: 對比開放900多名的律師業恰當嗎 04/25 21:39
→ q135q135: 業 小弟不知道要如何進行"採取資格評鑑,加重罰則" 也 04/25 21:39
→ louis123321: 律師就這麼少 我也不缺你這個客人" 04/25 21:39
→ q135q135: 不認為會有何具體成效 04/25 21:39
Really?
你要不要看看醫師法是怎麼做的?
第 8 條 醫師應向執業所在地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申請執業登記,領有執業
執照,始得執業。
醫師執業,應接受繼續教育,並每六年提出完成繼續教育證明文件,辦理
執業執照更新。
第一項申請執業登記之資格、條件、應檢附文件、執業執照發給、換發、
補發與前項執業執照更新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第二項醫師接受繼續教育之課程內容、積分、實施方式、完成繼續教育證
明文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相關醫療團體定之
。
如果真的那麼在乎律師執業品質
那麼最好的方式定期考核 定期換照
而不是考過就算了
不過我想這不是V大想要的
他想要的是怎麼利用錄取率來阻卻後來的競爭者
這跟律師的執業品質恐怕一點關係都沒有
→ jurists: 未大量開放前的律師 一年錄取400多個 04/25 21:40
→ jurists: 律師也上千人 04/25 21:40
→ jurists: 數 04/25 21:40
→ louis123321: 400多個 相較於幾十個的年代 就是大量開放啦XDDD 04/25 21:40
→ jurists: 有辦法像louis大說的 拿翹 04/25 21:41
→ q135q135: 現在要比較的 不就是過去400多個與現今900多個的差異?? 04/25 21:41
→ jurists: 對比只有一家的電信局 04/25 21:42
→ louis123321: 要削減人數的話 個人prefer每年所有律師也要考試XDDD 04/25 21:43
→ louis123321: 從削減現在既有的律師著手 而不是關門擋後進 04/25 21:43
→ jurists: 我認為律師開放根本就是大學開放的鬼配套 04/25 21:44
→ jurists: 如果市場上不需要那麼多的律師 04/25 21:44
→ jurists: 開那麼多的法律系 和學分班 科法所幹嘛 04/25 21:45
→ jurists: 就像如果沒有那麼多的戲劇節目 04/25 21:45
→ jurists: 幹嘛開一堆演員訊練班 04/25 21:45
推 louis123321: 但市場到底缺不缺律師 我也不知道 因為很多人說非訟 04/25 21:46
→ jurists: 華人就是要拼學位目的是為了謀生 04/25 21:46
→ louis123321: 律師蠻缺的阿? 04/25 21:46
→ jurists: 和韓國日本一樣 04/25 21:46
→ jurists: 開了一堆學位學分 04/25 21:47
→ jurists: 結果如果不開放 很多人會一直考一直考 04/25 21:47
→ jurists: 不然他們認為沒有其他一技之長 04/25 21:48
→ jurists: 台灣又沒辦法像美國一樣開大學賺外國錢 04/25 21:49
→ jurists: 台灣電視台戲劇沒有資訊不流通啊 04/25 22:48
→ jurists: 爛是有名的 04/25 22:48
→ jurists: 沒看過的的花點時間看一下 04/25 22:49
→ jurists: 就算你不懂也完全看得出差別 04/25 22:49
→ jurists: 因為其他節目更爛 04/25 22:50
→ jurists: youtube 龍飛鳳舞 施公奇案 04/25 22:51
※ 編輯: treasurehill (123.194.225.35), 04/26/2015 02:26:37
→ ptt0219: 考上律師,跟真的出來執業是兩回事。 04/26 02:39
→ ptt0219: 專技證照一拿出來用,就得花錢加入公會,還得要上課一些 04/26 02:40
→ ptt0219: 時數的。 04/26 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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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5-04-29T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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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harlotte
at 2015-04-25T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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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nnie
at 2015-04-25T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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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不能用「流浪律師」的聳動訴求來遮蓋律師界的許

By Annie
at 2015-04-25T10:14
at 2015-04-25T10:14
Re: 不能用「流浪律師」的聳動訴求來遮蓋律師界的許

By Megan
at 2015-04-25T10:08
at 2015-04-25T10:08
律訓租屋問題

By Ivy
at 2015-04-24T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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