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版上好像有大大提到國軍有些上下班單位的,例如後勤維修,高司單位,軍校教官等等
,都是在辦公室辦公的,朝八晚五,跟戰鬥部隊比起來,有同酬不同工之疑慮。
剛好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上,看到有人提出相關的議題,並建議延長上下班制志願役
軍人(參謀辦公,後勤維修人員等)應延長50或55歲始可請領月退。
有興趣的大大可以上去看看參考或附議。
網址如下: join.gov.tw/idea/detail/71e1ca35-74d8-4fc0-93b6-96c343
0374c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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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在辦公室辦公的,朝八晚五,跟戰鬥部隊比起來,有同酬不同工之疑慮。
剛好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上,看到有人提出相關的議題,並建議延長上下班制志願役
軍人(參謀辦公,後勤維修人員等)應延長50或55歲始可請領月退。
有興趣的大大可以上去看看參考或附議。
網址如下: join.gov.tw/idea/detail/71e1ca35-74d8-4fc0-93b6-96c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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