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大好
小妹的工作時數為 1600 - 0830
( 我知道超時了,但我能接受)
其中 2400 - 0600 為表訂休息時間
需要留在工作場合過夜睡覺
但實際上常常因為一些突發工作狀況
導致實際的睡眠時間只有 3 - 4 小時
所以有的時候 0830 下班後
我會留在公司床位小憩片刻再離開
因為擔心精神不濟騎車在路上危險
但是我那個不體恤下屬的上司
不斷的要求我和其他同事
下班後不可以在公司逗留
更不能留下來睡覺補眠
為什麼我超時加班都沒在要求什麼
只是一個補眠再離開上司卻很有意見呢?
想請問各位版大
於法於理,小妹有什麼站不住腳的地方嗎?
感謝!
另外,可能有鄉民會說
不能接受就離職啊!
小妹想強調一下
我的工作內容很棒我很喜歡
同事間也都相處的很融洽
唯一不太能接受的就是那位不體恤下屬的上司…
--
小妹的工作時數為 1600 - 0830
( 我知道超時了,但我能接受)
其中 2400 - 0600 為表訂休息時間
需要留在工作場合過夜睡覺
但實際上常常因為一些突發工作狀況
導致實際的睡眠時間只有 3 - 4 小時
所以有的時候 0830 下班後
我會留在公司床位小憩片刻再離開
因為擔心精神不濟騎車在路上危險
但是我那個不體恤下屬的上司
不斷的要求我和其他同事
下班後不可以在公司逗留
更不能留下來睡覺補眠
為什麼我超時加班都沒在要求什麼
只是一個補眠再離開上司卻很有意見呢?
想請問各位版大
於法於理,小妹有什麼站不住腳的地方嗎?
感謝!
另外,可能有鄉民會說
不能接受就離職啊!
小妹想強調一下
我的工作內容很棒我很喜歡
同事間也都相處的很融洽
唯一不太能接受的就是那位不體恤下屬的上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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