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不簽核公文會怎樣 - 公職Ula · 2016-05-08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小弟是兼任行政職教師 最近上一份簽有關公傷假權益 因有時效性(我用紅色卷宗 急件處理) 公傷假當然必須會辦人事室 人事主任說他不簽 而且將會辦單位上的人事室三字自行畫掉 說 那就免會人事室 想請問會辦單位真的可以有權利決定免會 公文來不簽核 不批註意見 是可以的嗎 -- 公職All CommentsCaitlin2016-05-12不可以阿 但要不要追究要看首長Erin2016-05-15他可以簽說這個案子跟人事室無關 或說服你取消會辦Jacky2016-05-16結簽加註人事室意見免會.給校長批.Ingrid2016-05-18他不蓋你有辦法?Necoo2016-05-19這個公傷假一定有問題 人事才不想蓋Adele2016-05-22人事室劃掉,仍然要呈給校長吧Zenobia2016-05-22公傷病權益通常依照教育局指示辦理就可以了Zora2016-05-24給公傷假是機關首長的權責Ingrid2016-05-25告他Ingrid2016-05-27公傷假為何急件啊?先請事病假(老師沒休假),釐清是否為公傷再簽改假別即可Elvira2016-05-29公傷認定較嚴格,你用急件,較謹慎的人事不一定同意Carol2016-05-30其實這都看首長 ,我們單位(非學校 )這種案子,人事看了有簽會意(ㄊㄨㄥˊ)見 (ㄧˋ),首長就批:本案依人事會辦意見辦理(這類的話) 。人事沒寫意(ㄊㄨㄥˊ)見 (ㄧˋ),首長就不批 。Liam2016-05-31會辦人事目的是適用法規,去舉報他。David2016-06-05不簽核就卡關,你就要回去看看自己理由和論據是否合理?或是有辦法的話就想辦法說服人事 或你能搞定首長就OKKristin2016-06-09請他把"免會人事"寫在意見裡蓋章阿Victoria2016-06-12等人家告上法院就知道是怎麼一回事了Olive2016-06-13上下班車禍都能算公傷了,跟工作需要有因果關係都可以算Charlie2016-06-17一般勞工都知道的常識Harry2016-06-19原po沒說請假事由,推測有吵過事由,人事不爽背書給公傷乾脆不蓋章,固然最後決定權在校長,不過有些狗屁倒灶的事...Wallis2016-06-20如果真的有時效,非急著請假不可,可以先請事病假,相信人事會蓋章,之後再簽改公傷的理由,可能人事有些意氣而不爽蓋了James2016-06-21至於告上法院?校長又沒說不准,目前看來是人事作法不當Audriana2016-06-22公傷不是要到住院才算嗎? 如果事後來簽怎麼會有時效性Selena2016-06-23要急件處理?Mason2016-06-23你是怎樣的公傷可以稍微敘述一下嗎?Wallis2016-06-28通常都是怕麻煩怕被記點究責所以叫員工自己請事病假Edith2016-07-02但萬一員工不服,原本該記點追究的還是要記,另外又多背行政疏失責任。Ophelia2016-07-02職災公傷定得遠比常人想像得寬,比如說沒照規定戴好護具Frederic2016-07-05這篇文章怎看就是有隱藏片面資訊Olga2016-07-07而受傷,可能要面臨內規處罰,但仍然符合職災。John2016-07-12超時加班後下班出事是在灰色空間,如果是自己開小差出去Enid2016-07-16鬼混出事則不算。然後職災標準 人事>>>勞工局>>法院Yedda2016-07-16常見模式 人事:這不算職災 勞局:應賠10萬 法院:應賠30萬Wallis2016-07-17我還真不曉得原來勞保局也能管到公務員的公傷假...Wallis2016-07-17反正人事不想幫你背書,一切看校長准不准吧Susan2016-07-20原文是寫簽一份公傷假的文 沒提到職災的人是何人員Mary2016-07-20身分不同適用法規就不同 一般人事比較不會處理勞工的 公務人員的不是很熟 不過公保給付只有殘廢跟撫恤Kristin2016-07-21所以要臺銀公保部背書這是職災很難 且公務人員不適用Sarah2016-07-25勞基法 勞基法職災是無過失主義 不過聽說公務人員不是回到原PO的文問題 反正是兼行政職的老師 就強硬的要Elvira2016-07-29人事表示意見再簽 要不就像前幾天問被會辦單位退文那一篇一樣上綜簽 簽裡註明人事態度 請鈞長裁奪Caroline2016-07-31如果是教務處或學校某處室出來的 單位主管去講一下吧人事管那麼大還可以刪掉決定業務單位要不要會辦 奇葩Elizabeth2016-08-04片面資訊...Agnes2016-08-05保訓會網頁上 公務人員職災有慰問金 重大了話可以請國賠Victoria2016-08-09勞基法是各種勞雇關係的最低標準 第一條就寫了 公務人員Agatha2016-08-10原po完全沒提發生什麼情況,如何認定這是否符合公傷?另外公傷有其規定,不建議再把勞工規定混為一談Oscar2016-08-12的理論上保障只能更多不能更少 這個網頁就在抱怨公務員Erin2016-08-17勞工是勞動權 公職是應考服公職權 在中華民國憲法就Suhail Hany2016-08-19ppt.cc/IaQVi 或google"不對等的工殤賠償及職災現象Hamiltion2016-08-22把基本權切開 拿勞基法規定去論公務人員有點怪Daph Bay2016-08-22樓上,公務員保障不見得比勞工好,別想像太多Catherine2016-08-25可以看勞工跟公務員公傷假及安全衛生法 規定大同小異Edward Lewis2016-08-30兩個要區分開來不等於我認為公務人員職災保障較好吧上面推文已說公保的給付明顯不如勞保 這我是知道的George2016-08-30兩位,我也認同,不過就給付標準是比較好沒錯Kumar2016-09-04我是指H大Michael2016-09-04考試院和人事總處怎麼去解釋因公傷病我真的不熟 不過Hamiltion2016-09-08考試院跟人事總處對工作性別平等 抄勞動部都抄半套遇到疑義就叫勞動部解釋 他們怎麼形成判斷真是個謎…Blanche2016-09-08這兩單位信用紀錄都不太良好 所以也別抱太信心吧…Hedda2016-09-12個人經驗是,人事和行政如此僵,應是人事很確定不符公傷,蓋了會出事Gary2016-09-14找到這個"於奉派公差或上下班途中車禍受傷,縱有部分肇Lucy2016-09-15事責任,亦可核給公假。"(銓敘部84.3.14.(84)臺中法四Hedda2016-09-17真的定得沒很嚴格啊 即使有部分責任 還是符合公傷Necoo2016-09-18難的是難在官僚體系互坦怕麻煩 對人權保障意識不足Jacob2016-09-19H大,原po有說是上下班途中車禍受傷嗎?Delia2016-09-24n大 我是針對你說公傷假規定嚴格去回的啊Caitlin2016-09-27另估狗一下公傷假規定,即使是上下班,都必須根據路線,是否"直接"來往居住地和辦公地,不具肇事責任,從意外地直接送醫....等條件才成立,不是表面文字而已Belly2016-10-01你上面那些我都知道 而且早你一分鐘推在回文裡Leila2016-10-01既然知道,請仔細分析就知道要成立不是那麼容易Hedy2016-10-05? 如果是正常上下班出事當然公傷啊 如果下班後先接小孩再Jacky2016-10-08買菜然後回家時受傷可能就不行啦 這很合理吧 難是難在很Ophelia2016-10-12多人事長官,連正常上下班或是工作間受傷都不願給公傷假Ursula2016-10-13人事依個案給意見,首長同不同意人事意見做准駁,人事沒那麼大權力Anthony2016-10-17線上簽核,有時效,有流程Isabella2016-10-19學校+內簽 誰理你時效啊...Andy2016-10-21應該是公傷假有問題吧,很難想像人事不會簽耶!Carolina Franco2016-10-22學校的人事都閉門造車,行政素質好壞差很多Cara2016-10-24同意air大,還有算錯薪水的Related Posts大家的成就感從哪來?為了回家鄉重考的可能性?大家的成就感從哪來?大家的成就感從哪來?請問育嬰留職停薪後休假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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