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亂用第四類發行了...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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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奇奇怪怪的文
承辦人員都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第四類發行
海巡署報廢大船也第四類發行
海巡署公證人換印鑑也第四類發行...
承辦人用的很簡單很方便 卻是對其他單位製造出一堆垃圾文在那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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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7-04-28
你在說什麼?是我太淺嗎@@
John avatarJohn2017-04-29
報廢且不堪使用,一樣廢文,卻一堆單位在發,100件存查1
00件
George avatarGeorge2017-05-04
公務員就因循茍且啊 只會抄舊公文 有思考過嗎
Sandy avatarSandy2017-05-07
不然就是「以前都這樣做你為什麼要改做法?依據咧?」
Ida avatarIda2017-05-09
我以為是在講國旅卡那個第四類的,趕緊進來看...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7-05-10
多數看核你稿的人怎麼想吧……基層承辦的無奈啊……
Callum avatarCallum2017-05-13
第一類發行︰市府30個一級機關,第二類發行︰一級機關
加11個區公所,第三類發行︰第二類發行加69個二級機關。
第四類發行︰第三類發行加144所學校,這樣應該可以看懂
Susan avatarSusan2017-05-18
原PO抱怨的是什麼了...意思就是明明沒必要轉知的也通通
都轉知,結果一堆機關都收到一堆和自己沒關係的垃圾公文
既浪費送達又浪費一堆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