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不要再亂用第四類發行了... - 公職Liam · 2017-04-26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一堆奇奇怪怪的文 承辦人員都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第四類發行 海巡署報廢大船也第四類發行 海巡署公證人換印鑑也第四類發行... 承辦人用的很簡單很方便 卻是對其他單位製造出一堆垃圾文在那邊 -- 公職All CommentsFranklin2017-04-28你在說什麼?是我太淺嗎@@John2017-04-29報廢且不堪使用,一樣廢文,卻一堆單位在發,100件存查100件George2017-05-04公務員就因循茍且啊 只會抄舊公文 有思考過嗎Sandy2017-05-07不然就是「以前都這樣做你為什麼要改做法?依據咧?」Ida2017-05-09我以為是在講國旅卡那個第四類的,趕緊進來看...Frederica2017-05-10多數看核你稿的人怎麼想吧……基層承辦的無奈啊……Callum2017-05-13第一類發行︰市府30個一級機關,第二類發行︰一級機關加11個區公所,第三類發行︰第二類發行加69個二級機關。第四類發行︰第三類發行加144所學校,這樣應該可以看懂Susan2017-05-18原PO抱怨的是什麼了...意思就是明明沒必要轉知的也通通都轉知,結果一堆機關都收到一堆和自己沒關係的垃圾公文既浪費送達又浪費一堆紙....Related Posts終結黨職併公職 關中、連戰須繳回千萬申請英文版的在職證明三讀!黨職併公職末日 將追討連戰、胡志強溢領退休金最高院法官將由總統決定 挨批政治任命最高法院法官縮減為21人 改由總統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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