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願意配合補正證件的民眾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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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目前在南部某調解會工作,最近遇到一件困擾的事

有一件車禍調解已經成立的案件因為當初當事人A未帶機車行照

基於便民同意A之後補給我們,但等了一個多月都沒補來

去電A竟然表示因為她去對方B保險公司聲請強制險發現

實際可以領取的項目與費用跟調解當時有所差異

因此不願意繳交給我們= =(整個公親變事主)

但當初我也沒有實際參與A跟B的調解內容.....

因為這件車禍調解有提到B的賠償金額有包括A的醫療以及車損

因此必須A提供證明他是車主的行照證件

若A遲遲不願配合,是否在取得B的同意下,我們能將調解筆錄內容車損部分拿掉,

僅保留賠償醫療呢?

這樣是否會有問題呢?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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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8-05-08
所以說要有立場 鯛民說啥不可信
Jack avatarJack2018-05-10
我的作法:不送法院核定,去函請補正,如不補正,則安排
當事人再就本案調解(納入某A認強制險不足部分的金額),若
某B認金額太高,即調解不成立請另以司法途徑解決。
Necoo avatarNecoo2018-05-12
除非是字打錯或類似的形式錯誤逕行修改外,涉及調解內容
部份不建議在未經雙方同意即修改,以免發生爭議。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8-05-16
唉便民總是讓民眾變刁民
Joe avatarJoe2018-05-19
也就是說A覺得調解的金額太少,想推翻調解成立的結果?
Irma avatarIrma2018-05-22
不懂耶,已經送法院就是已經成立了吧?那就是不能反悔,
與民事判決有同等效力,根據一事不再理原則就算不補行照
也無法推翻吧?補行照只是為了證明A是車主,該領受賠償
的人不補文件,那就是當事人自己放棄領受車損賠償,B還是
照賠調解說好的那一筆,但是要存在法院這樣,不代表他就
不用賠了,不然每場調解都這樣玩是要玩幾次啊?當兒戲喔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8-05-22
原Po應該還沒送法院,另,如果缺行照按原本的調解內容法院
會不予核定,必須要核定後的調解書才有確定判決的法律效力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8-05-26
沒看到原po內文補充不好意思,那就請法院不予核定退回吧。
Puput avatarPuput2018-05-28
https://goo.gl/22bL62 這個人跟原po遇到一模一樣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