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點半後地檢署送狀 - 律師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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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ohimy ()》之銘言:

有人指出你上訴和起訴寫錯,無論你是寫錯還是記錯,這都是不允許的

另外說說,之前有個被告犯傷害致死,一審判有罪,但被告上訴

二審審判長問「上訴理由?」,被告律師竟然說:

「我的當事人沒有殺人故意」

審判長臉一沈,沒說話

上面這段我po在八卦板,結果被認為是亂板,害我被桶(因為大家都看不懂)

但律師板的大大們應該看得懂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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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Ursula avatarUrsula2013-04-21
如果有殺人故意就不是判傷害致死了吧XDDD
James avatarJames2013-04-23
哈哈,原來是來討拍,給個拍
Mary avatarMary2013-04-24
最後兩句....這是討拍文無誤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3-04-25
他刑事法超強 刑法刑訴都破60
Dora avatarDora2013-04-26
拍拍
Kama avatarKama2013-04-28
嘴角上揚XD
Tracy avatarTracy2013-04-29
那他上訴幹嘛?XD
Tom avatarTom2013-04-30
這上訴理由有幽默到XD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3-05-02
這樣也被捅喔 XD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3-05-03
那他上訴幹嘛XDD 這樣也被桶真的很妙
Annie avatarAnnie2013-05-04
因為走錯板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3-05-06
一定是亂版的阿 因為是受命法官問的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3-05-07
誰說的?審理的時候審判長也會再問一次上訴理由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3-05-08
這篇真強大 回頭一看原po竟然刪除了...XD....
Connor avatarConnor2013-05-10
他的錯誤確實很奇妙...如果是要求起訴的話 應該是告訴
告訴期間的話~是送給檢察官就沒有逾期沒錯...
Robert avatarRobert2013-05-11
後面講上訴 又是另一個不一樣的事情...所以混亂阿...
Elma avatarElma2013-05-12
法官通常會善意理解那是口誤,以"大~律~師~"為發語詞(ph<<7
Lucy avatarLucy2013-05-13
)為適時的闡明,所以也還好,就掉漆而已@@a
Jacob avatarJacob2013-05-15
好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