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領獎金.你坐牢 - 中醫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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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新聞內容請看: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finance/20140325/35722181/

坊間訊息指出近來有特定人至許多診所主動要求自費項目.若取得類似藥品之物品則
見當地衛生局訪查並送驗。比對上述舊新聞後,可猜測事情原貌可能如下:
取得不明確物品→向國稅局檢舉偽藥→函轉衛生局查訪→偽藥流程→偽藥獎金
└→稽查銷售逃稅→稅捐獎金

雖然我遇過的衛生局人員都不太像台南地檢署那樣愛辦藥事法案件,
但是身為苦主的我們不可不讀藥事法:
第 82 條 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
以下罰金。
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五十萬元
以下罰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83 條 明知為偽藥或禁藥,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
圖販賣而陳列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三十萬元
以下罰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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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大量預先製備以供應不特定對象的「非原藥材」即有可能被認定偽藥。
病人的身體健康很重要,但你的家人也不能失去你。請小心執業、注意職業檢舉人。

同場加映:
1.坊間流傳賤保鼠去特約機構噹藥事法102條「自開處方」四字。
解毒劑:http://tncma.org.tw/files/20130827124331841.DOC
2.坊間流傳勞保局針對診所隨機抽樣實地查驗投保薪資。
●就乖乖保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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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5-09-27
push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5-09-30
...係指任一中醫師親自調劑.. <=是說藥廠中醫師調就可以嗎XD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5-10-03
不要供應不特定對象,就是一定要醫師開立病人才能買
,而不是病人跑到櫃檯說要買就能拿到,前者是開藥,
後者是賣藥,當然會被罰
Adele avatarAdele2015-10-06
原來如此...處處是眉角!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5-10-09
好機車...那一堆診所賣珍珠粉,轉骨湯,十全大補湯等等不就...
Kama avatarKama2015-10-12
十全大補的藥材如果符合藥食同源的規範,因為有部分
藥材是被認可為食品的,所以可以販賣,ex:超商賣四物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5-10-15
再補一個:「中藥材」是藥、「中藥萃取物」可以當食品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5-10-19
喔──至於這神邏輯到底怎麼來的別問我,只有上頭知道
Tom avatarTom2015-10-22
十全大補湯,不行。十全大補雞湯,可以。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5-10-25
哎喲 中醫版主也來了呢~
標題好貼切..
還有沒有到氣功版免費服務呢?
Connor avatarConnor2015-10-28
真想念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