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早上分隊同仁接獲勤務中心為民服務案件....
內容是ㄧ位住五樓的獨居老人要去看醫生...因為腳痛無法下樓..需要人家搬~~
頓時覺得ㄧ陣無奈...今天ㄧ但去幫忙了...那老先生看完醫生要上樓呢????
是不是又會打一次電話要人幫忙...萬一他甲好道相報..那其他人會不會跟著學??
那以後消防隊整天就負責幫忙搬人下樓就好了??...難道勤務中心不會推掉嗎?
想問一下其他縣市~~對於這種情形大都如何處置的???
ps: 今天問了一下~~果然老先生看完醫生回來後...又撥了電話要人幫忙搬上去
同仁一樣無奈的出勤了...我在等著看...下次老先生要回診時....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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