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後是否不能靠津貼避稅了? - 大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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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中是提到固定額度報銷,

應該就是板上說的津貼

感覺以後會把洞補起來

請問在大陸的各位先進有聽到任何風聲嗎?

http://shuo.news.esnai.com/article/201712/167003.shtml
縮網址如下
https://goo.gl/huw9Ko

文章中下段:
2.各種補助都是要繳納個稅的!

之前很多高大上的企業,都喜歡讓員工每個月

固定額度的報銷,實際上就是變相的偷稅。

尤其是每個月讓員工等額報銷餐票、

車票的企業注意啦,這是一個信號!

如果你們把這些費用通過「應付職

工薪酬科目」核算,但是沒有和當月工資一起

合併計算個人所得稅,將面臨補稅和處罰!


原文網址:https://read01.com/aAEjLO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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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teve avatarSteve2017-12-30
外籍個人按(1994)財稅字第20號《通知》執行,臺胞參照。
Agnes avatarAgnes2017-12-31
實質上本來就是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