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身作則 柯文哲:北市公務員酒駕擬予吃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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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禁酒行得通,很多國家有發禁酒令的歷史,但是印象裡目前沒有一個
還在維持,有興趣推動立法的可以去查查失敗緣由...
如果要喊以身作則,那從高位規範也就是了,上有好者,下必甚焉...
很討厭找小傢伙開刀,雖然找小傢伙開刀也許最容易...-.-
簡任以上官員,民選首長,民意代表,酒駕屬實即解職,永世不得再任或參選?
可能嗎?
還是把酒駕刑責直接提升,擬制為蓄意謀殺不特定人之公共危險...
出事就是謀殺罪,沒出事就是殺人未遂,由檢察官依權責調查起訴...
紙上談兵,權錢...,能酒駕的至少有酒喝,生活水平高於只能糊口的
有車可以開,表示有錢買車,有關係借車,等而下之的有本事偷車...
那是看不清楚,龐大的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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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其妙的生來 無可奈何的活著 不知所以然的死掉

死了不甘願 活著很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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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sla avatarIsla2015-06-06
加重刑責等同蓄意殺人,我是贊成且支持的!
Quanna avatarQuanna2015-06-09
「禁」等於助長地下經濟,龐大的利益由地下把持
Yedda avatarYedda2015-06-11
要非貪官就是黑道,更甚就是兩者為牟,所以不可能都用禁
Freda avatarFreda2015-06-16
喝酒吃餅不是不行,就像強制戴安全帽一樣管太多管到有點
Callum avatarCallum2015-06-19
侵犯自由人權之類的,但只要透過民意機關立法強制,久了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5-06-22
大家會接受,但是由行政權來發動等於找死
Olivia avatarOlivia2015-06-26
老美搞過禁酒令,最後失敗了
Dora avatarDora2015-06-27
連毒品都禁不了...
Kumar avatarKumar2015-06-28
"酒駕吃餅"直接類比為"喝酒吃餅"? 公務員?
Edwina avatarEdwina2015-06-30
本文沒看清楚,不過上班喝酒吃餅比下班酒駕吃餅更當然吧
Jake avatarJake2015-07-04
支持加重刑責,而不是對特定職業 給予較重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