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年資採計(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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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這邊有休假年資採計的問題想請教

朋友曾經於國立大學擔任專任研究助理
有9個月的時間是執行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的案子
請問這段期間是否可以列為休假年資的併計?

我看國衛院他的設立條例中:

第四條 本院創立基金為新臺幣二十億元,由中央政府 分年編列預算捐助之。

第五條 本院經費來源如下:
一、 創立基金之孳息。
二、 政府補助專案研究計畫經費。
三、 國內外公、私立機構、團體或個人之捐贈。
四、 受託研究及提供服務之收入。

第十五條 本院於年度開始前應擬定工作計畫及收支預算;
年度終了後應編具工作執行成果及收支決算,由董事會通過後陳報主管機關,
再由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轉送立法院審查。


請問這樣是否有符合"使用政府預算"的規定(因為他們的薪資每年都要送立法院審議後
才會發放),若可以列入休假年資,是否可提供相關佐證條文或出處呢?感謝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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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amian avatarDamian2015-02-25
到銓敘部法規釋例彙編找找相關釋例,原則上休假年資併計是
最容易併計的。
Irma avatarIrma2015-03-01
98年初任時 有被採計我在該院的研究助理休假年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