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不應該提供個人免費法律諮詢 - 律師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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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在律師版不知道哪篇文章有說到,對於免費諮詢的案件態度是:

說了會傷肝的不講;不說會傷心的要講。

其實到頭來恐怕重要的是你跟免費諮詢的當事人交情如何,

律師常常在法釋義學繞來繞去,當事人認為律師只靠嘴炮賺錢的人在所多有,

所以常常把免費諮詢當作理所當然的事情。

但若是自己有閒,聽聽看當事人的案件,對自己也並非沒有幫助,

律師的工作很有趣,常常是當事人遇到問題求助於律師,

律師才會開始去翻實務見解、查法源,看看以前的實務見解如何,

才給當事人意見。

案件千奇百怪,學也學不完,就這層面來看,應該是說當事人開拓了自己的視野,

把免費諮詢當作是案源的收入,本來就不具相當性,

遇到討厭的就說自己在忙;好交情就義無反顧投入,

把得失心放在收入有無,恐怕失望成份居多(當然大家都希望案件都來這裡)

面對免費諮詢,跟收費標準一樣,本來就很難拿捏尺度,

不如就讓自己的靈魂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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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3-11-23
Callum avatarCallum2013-11-26
Carol avatarCarol2013-11-30
好一句[讓自己的靈魂來決定]!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3-12-03
Daniel avatarDaniel2013-12-07
Jacob avatarJacob2013-12-10
推推!!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3-12-14
推「讓自己的靈魂來決定」~
Hazel avatarHazel2013-12-17
Susan avatarSusan2013-12-20
說的真好
Ursula avatarUrsula2013-12-24
推一個:)但擔心的是,當事人間互相探聽,發現標準不一
Rachel avatarRachel2013-12-27
補推回來,剛剛加註時間太近:)
Faithe avatarFaithe2013-12-31
如果自己閒的話,確實可以作免費的,但自己忙的話,就應該
收錢,免得對其他付錢的當事人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