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今年律訓的學習律師資料表 最後一欄是
(實習)生活津貼:_________
不懂耶
薪水就薪水,薪水兩個字不是比較省影印機墨水嗎?
為何硬要印四個字生活津貼呢?有什麼用意嗎?
順手翻了一下勞基法,還真的有生活津貼一詞
第65條第1項「雇主招收技術生時,須與技術生簽訂書面訓練契約一式三份,訂明訓練項
目、訓練期限、膳宿負擔、生活津貼、相關教學、勞工保險、結業證明、契約生效與解除之條件及其他有關雙方權利、義務事項,由當事人分執,
並送主管機關備案。」
所以實習律師的法律定性是勞基法上的技術生囉?全聯會是這個意思嗎?
--
(實習)生活津貼:_________
不懂耶
薪水就薪水,薪水兩個字不是比較省影印機墨水嗎?
為何硬要印四個字生活津貼呢?有什麼用意嗎?
順手翻了一下勞基法,還真的有生活津貼一詞
第65條第1項「雇主招收技術生時,須與技術生簽訂書面訓練契約一式三份,訂明訓練項
目、訓練期限、膳宿負擔、生活津貼、相關教學、勞工保險、結業證明、契約生效與解除之條件及其他有關雙方權利、義務事項,由當事人分執,
並送主管機關備案。」
所以實習律師的法律定性是勞基法上的技術生囉?全聯會是這個意思嗎?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