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想請教一個問題
平日工時8H(9:00-18:00,休息時間1H)
早上有事用了2H的補休(9:00-11:00)
但晚上又加班了2H(18:00-20:00)
那這樣加班的2H會有1.33倍嗎?
公司人資的意思是
若使用補休2H,代表當天只上了6H的班,工時不滿8H
所以加班費計算也要往後延2H,必須超過20:00才有1.33倍
請問是這樣嗎?
但補休2H是有支薪的,難道這2H不是算在當日工時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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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一個問題
平日工時8H(9:00-18:00,休息時間1H)
早上有事用了2H的補休(9:00-11:00)
但晚上又加班了2H(18:00-20:00)
那這樣加班的2H會有1.33倍嗎?
公司人資的意思是
若使用補休2H,代表當天只上了6H的班,工時不滿8H
所以加班費計算也要往後延2H,必須超過20:00才有1.33倍
請問是這樣嗎?
但補休2H是有支薪的,難道這2H不是算在當日工時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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