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幫幫考試院重整考績制度吧...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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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績法第2條寫得清清楚處..
"公務人員之考績,應本綜覈名實、信賞必罰之旨,作準確客觀之考核。"
就是這一點做得不好才讓考績制度失靈..

究其原因就是打考績的方法太簡化到只剩百分比與分數...
如此怎能讓人信服?如何讓人放心?

具體建議如下:

1.考試院會銜行政院..比照各機關訂編制表的方式..
要求各機關將其公務員考績基準分數訂出, 以及得以加減考績分數的項目明列..
並逐級核定審定後..公佈施行...(~各機關公務人員考績評分基準表~)

如此,公務員在年初是79分,80分..何年月日因哪些項目被加減分...
可以清清楚處的反映在平時考核與年終考績表上...

考績分數不僅公平計算, 要申訴也有個準兒...
最重要的可以讓公務員知道 何時何項被減分被加分..才能收興革之效!

2.因是比照訂定編制表的方式所律定,是一個可適時修正的評分基準..
且又是逐級核定審定的機制,也不怕哪個機關首長為私慾違法亂考評...

3.各機關可因時因地制宜 訂出其公務員考績評分基準表..
上級機關當然也可就其下級機關績效,微調整其基準分數或加減分項目..

4.此加減分項目可以參酌法律/道德/工作成效/生活品性/才能等等...
基本上只要不影響善良風俗者都可列入..但需以能具體評核者為限...
如此將可隨民意風氣或任務取向適時修改整體公務員能力屬性...

5.平時考核表與年度考績表除列出總分等第外..其加減分細項亦應明列出...
公務員才會知道哪邊不足需要改進或哪些優良需保持..
不幸需申訴時..也可就其中一些項目辨白之...


以上這些建議應不用大修考績法吧?! 只要考試與行政兩院協調好..
基本上以行政法規辦法就可做為.....

當然也希望未來考試院能加強機關內考績查核機制...
讓每個機關都能依據考績法第2條之規定評定公務員之考績...


All Comments

Harry avatarHarry2012-03-02
現在都在找鐵枝背書...就..隨他爽了
Emily avatarEmily2012-03-03
上面不蠢 他們會想改舊有考績必有原因
他們不可能不知道自己提出來的方法有何缺點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2-03-07
阿關:這篇系蝦小,我只知道黨證啦= =
Carol avatarCarol2012-03-12
我覺得想法很好,可是台灣人情包袱這麼重,這麼客觀可行嗎?
Isla avatarIsla2012-03-15
主管罩的 不來上班照樣考甲 90%丙也弄不到他
Oliver avatarOliver2012-03-18
只能說試院的人太不了解公務體系了 只想建功
Regina avatarRegina2012-03-21
他們當然知道自己提的有啥缺點,每次被質詢都滿頭包不知如
何回答,但是就是要硬上,只會說「到時會有配套措施」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2-03-24
要績效 從主管下手 要省錢 從人事制度 退休金上限下手
Irma avatarIrma2012-03-26
要搞亂國家從現職人員下手 只能說離統一不遠了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2-03-30
何回答,但是就是要硬上 https://muxi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