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最近遇到一個問題
想說拋上來看看是有先進可以幫忙解惑
若是因為依親居留在台灣的外籍人士 是享有工作權的
雇主無須替該位依親居留的外籍人士申辦工作許可
而且還需要替該位外籍人士加保勞健保等等
但如果
該位外籍人士的"依親居留"原因消失了 (比方說 離婚)
這算是員工個人私事
若該外籍人士都未透露 而仍然跟雇主有聘僱關係
請問這樣雇主會有相關罰則嗎?
請不吝賜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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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說拋上來看看是有先進可以幫忙解惑
若是因為依親居留在台灣的外籍人士 是享有工作權的
雇主無須替該位依親居留的外籍人士申辦工作許可
而且還需要替該位外籍人士加保勞健保等等
但如果
該位外籍人士的"依親居留"原因消失了 (比方說 離婚)
這算是員工個人私事
若該外籍人士都未透露 而仍然跟雇主有聘僱關係
請問這樣雇主會有相關罰則嗎?
請不吝賜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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