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有21天休假,
剩下7天未休,
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規定,
確因公務或業務需要經機關長官核准無法休假時,酌予獎勵。
那我這7天可以領取獎勵?
還是一定要上簽,說是因公務或業務不能休才可以?
另外,如果我預計於103年育嬰留職停薪1年,
可以把那剩下的7天假,不領取補助,
而保留至104年復職時再休嗎?
因為機關人事是新手,一問三不知,
又快到年底了,想要安排一下沒休完的假,
請大家幫我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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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下7天未休,
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規定,
確因公務或業務需要經機關長官核准無法休假時,酌予獎勵。
那我這7天可以領取獎勵?
還是一定要上簽,說是因公務或業務不能休才可以?
另外,如果我預計於103年育嬰留職停薪1年,
可以把那剩下的7天假,不領取補助,
而保留至104年復職時再休嗎?
因為機關人事是新手,一問三不知,
又快到年底了,想要安排一下沒休完的假,
請大家幫我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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