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黃耀南:「我們現在是適用舊制,所以就覺得說它穩定,再來
: 就是說我退休有一定保障,現在七月一號新進的公教人員來講,是完全沒有保障,它就是
: 用確定提撥制,個人帳戶,你有多少的退休金,事實上是很清楚沒錯,但是相對的就是,
: 你這些退休金領完就沒了,所以這個制度影響是非常非常大。」
公教保險法第16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S0070001&flno=16
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第28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S0080045&flno=28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26-31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S0080034
借標題詢問
寫在文章之前
我清楚知道以下兩種制度的差別
確定提撥制(Defined Contribution),(個人帳戶)DC
確定給付制(Defined benefitplan), (確定給付)DB
我是現職 107高考三等的公務員,現在是適用舊制
我確定現在的勞保是雙軌制,勞工65歲以後可以申請勞保老年給付+勞退新制帳戶退休
勞保勞年給付可以領到過世為止,勞退新制帳戶則是領完所有儲蓄金額為止
但我疑惑的部分是,現在的公務人員不也是雙軌制嗎?
但為什麼一直有人在講112以後的新制公務員已經沒有終生俸了
不論年改之後的退撫新制合不合理,我其實真的不瞭解
依照現行的制度,我們無論是現職的公務員,還是112年7月以後才取得資格的新人們
不也是採取確定給付以及個人帳戶的退休雙軌制年金給付嗎?
當我們屆臨退休時,如果保險保險費滿十五年且年滿五十五歲以上而離職退保時
我們應該是可以申請公保養老年金給付的
然後退撫的部分,現在適用舊制的公務員適用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所以當我們退休時,不也是領退撫的月退金跟公保養老給付嗎?
雖然公保法第17條有規定月退跟養老給付的合計領取有上限比例
「退休金跟養老給付合計最高最後在職加保投保俸(薪)額二倍之一定百分比」
但不就表示,我們老年時,一樣可以領退撫的月退金跟公保養老給付嗎?
所以,是我理解錯誤,
還是所謂的新進公務員沒有終生俸以及領完就沒了的這件事是以訛傳訛的謬誤?
感謝各位解惑
--
: 就是說我退休有一定保障,現在七月一號新進的公教人員來講,是完全沒有保障,它就是
: 用確定提撥制,個人帳戶,你有多少的退休金,事實上是很清楚沒錯,但是相對的就是,
: 你這些退休金領完就沒了,所以這個制度影響是非常非常大。」
公教保險法第16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S0070001&flno=16
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第28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S0080045&flno=28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26-31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S0080034
借標題詢問
寫在文章之前
我清楚知道以下兩種制度的差別
確定提撥制(Defined Contribution),(個人帳戶)DC
確定給付制(Defined benefitplan), (確定給付)DB
我是現職 107高考三等的公務員,現在是適用舊制
我確定現在的勞保是雙軌制,勞工65歲以後可以申請勞保老年給付+勞退新制帳戶退休
勞保勞年給付可以領到過世為止,勞退新制帳戶則是領完所有儲蓄金額為止
但我疑惑的部分是,現在的公務人員不也是雙軌制嗎?
但為什麼一直有人在講112以後的新制公務員已經沒有終生俸了
不論年改之後的退撫新制合不合理,我其實真的不瞭解
依照現行的制度,我們無論是現職的公務員,還是112年7月以後才取得資格的新人們
不也是採取確定給付以及個人帳戶的退休雙軌制年金給付嗎?
當我們屆臨退休時,如果保險保險費滿十五年且年滿五十五歲以上而離職退保時
我們應該是可以申請公保養老年金給付的
然後退撫的部分,現在適用舊制的公務員適用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所以當我們退休時,不也是領退撫的月退金跟公保養老給付嗎?
雖然公保法第17條有規定月退跟養老給付的合計領取有上限比例
「退休金跟養老給付合計最高最後在職加保投保俸(薪)額二倍之一定百分比」
但不就表示,我們老年時,一樣可以領退撫的月退金跟公保養老給付嗎?
所以,是我理解錯誤,
還是所謂的新進公務員沒有終生俸以及領完就沒了的這件事是以訛傳訛的謬誤?
感謝各位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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