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好
因為內陞的關係,需與人事處做職名章交換,
想請問舊的職名章會需要截角嗎?
查了一下只有看到部分機關有寫到「應將使用之職名章截角後,送人事單位註銷」
(如:教育部職名章製發使用及管理要點、桃園市政府及所屬機關職名章使用管理要點)
但本機關的人事沒有這樣要求
以上,再麻煩版友們解惑,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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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內陞的關係,需與人事處做職名章交換,
想請問舊的職名章會需要截角嗎?
查了一下只有看到部分機關有寫到「應將使用之職名章截角後,送人事單位註銷」
(如:教育部職名章製發使用及管理要點、桃園市政府及所屬機關職名章使用管理要點)
但本機關的人事沒有這樣要求
以上,再麻煩版友們解惑,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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