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板大好:
小弟有幸在去年占到中央機關技正缺(電子工程),
但因家庭因素(侍奉父母)想回高雄服務。
(也是因為日後退休金的關係,南部錢比較好用><)
但探詢身邊回到南部的朋友,若為了回去而調地方政府的多要辦採購監工驗收,
而徵詢我們家人事,也因職務列等不相符(分局開薦六到薦七)而無法內部遷調。
我知道調回去官等相同的話薪水不會縮水,未達不惑之年也不會有養老心態。
只想和家人一起回南部好好服務(另一半也是公務員),分開的過渡期不要太久。
但:
1.地方政府不考慮的話,是否有推薦的機關。
2.主管是否會因自身職務列等較低(薦八或薦九,都跟科長股長一樣了還來),
而拒絕錄取?
3.承上,是否要將今年考績自願乙等,這樣在八等昇不上去,interview比較有機會?
以上問題困擾多日,請教板上各位大大,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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