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保未滿一年育嬰停留津貼請教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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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不好意思想請教各位
我在110/12/31收到派令,由勞工轉為公職
在今年3月初懷孕,預產期11/6
目前請安胎假中
(今年度年休及產檢假皆也已經請完)
預計10/31就會將28天安胎假請完
之後開始接著請產假

之後預計育嬰停留半年
但很尷尬的是
若想領育嬰停留津貼需要公保滿一年
偏偏我產假請完42天剛好到年底(12/28左右)
或小孩臨時提早出生需要提早請產假
這樣產假42天請畢後
將會與滿公保一年差幾天或幾個禮拜

想問這樣的情況下,
可以接著請事假(尚未請)直接請到過完今年
然後跨過111年後再開始育嬰停留嗎?
這樣請法就可以算滿公保一年領育嬰津貼了嗎?
還是有無其他解法....

非常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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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lga avatarOlga2022-10-10
貴單位沒有人事?網路上問的應該沒單位可靠
Mia avatarMia2022-10-12
育嬰留停期間比計畫半年再多幾天或幾個禮拜(看你差幾天)
,也是一種解法
Kelly avatarKelly2022-10-14
公務員有安胎假28天?
不是產檢假7天而已?
Olive avatarOlive2022-10-16
他所謂的安胎假應該是病假,這個要有醫生證明需要安胎才
能請這麼長的假吧
William avatarWilliam2022-10-18
確定可以產假後再請其他假再接育嬰留停(本人經驗),
至於育嬰津貼不確定,但個人感覺可以,畢竟已經任職滿一
年,請教貴單位人事吧!
Ophelia avatarOphelia2022-10-20
如果住院安胎 你滿有可能提早生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