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傷假 - 公職

Table of Contents


因公受傷,醫院診斷證明書寫:建議休養3天。

請問公傷假主管或前輩還可用公事擋休假嗎?!



1、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4條第5項:因執行職務或上下班途中發生危險以致傷病,必須休養或療治,其期間在二年以內者。有關請公傷假日期之計算日期,係採行曆年制,公傷假應含假日。
2、需檢附全民健保特約醫院(不含特約診所及其他醫療機構)及中央健保局聯合門診中心出具者為限,如其任職機關及居住所所在地鄉鎮未設有上開醫療機構,則當地衛生所及全民健保特約診所出具之證明仍可採據;若其任職機關及居住所所在地之鄉鎮未設有上列任一醫療機構,得以合格醫師開立之診斷證明書作為證明。


--

All Comments

Carol avatarCarol2014-04-05
你覺得呢? 休假都能擋了 這算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