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請問板上大大, 之前查看銓敘部解釋函,
裡面有提到:
[公務員於公餘時間偶在私人行號以按件計酬方式打工,....
......尚非違反公務員服務法。]
如果擔任旅行社的[特約導遊]或[特約領隊],這樣算按件計酬嗎??
謝謝!!
※ 引述《may29 (萬事起頭難)》之銘言:
: 今年有幸能上榜地特,
: 但未上榜前有兼職做保險員,當公務員沒有打算要繼續兼職當保險員,
: 當然於法也不行。
: 但有點疑惑的是,上榜之前報件的保單仍會在每年撥金額下來,
: 這樣還算是兼職嗎?
: 感覺有領錢就是兼職,可是那是之前做的案件,酬庸後發而已。
: 也沒有在公司辦理勞健保、加入任何工會,
: 只有在保險經紀公司登錄保險員證照、報件領酬庸而已。
: 明天報到會問問看人事該怎麼處理,
: 或者有人有相關經驗可以說說看嗎?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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