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公務員可以跑夜店嗎? - 考試Anonymous · 2010-02-26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 引述《ALLSTAR01 (東區小柏哥)》之銘言: : 我目前正在準備司法特考的考生 : 請問一下 : 公務員可不可以到夜店去玩啊 : 我現在在準備考試 所以已經很久沒去那種地方了 : 當然很多人會說等考上再說 : 不過我還是想先問問看這樣.... 安安 我想考公務員 但我朋友說公務員考上就不能去夜店,pub,bar了 是真的嗎? -- 考試All CommentsBrianna2010-02-27闖紅燈不見得被抓,但是被抓了也沒啥好說的Tracy2010-02-28沒有明確的規定不能去夜店....Iris2010-03-04但是有不應出入不正當場所的orz規定...-.-Hedy2010-03-07你夠力的話,每天跟黑道喝花酒也不見得有事...Erin2010-03-11如果是不正當場所,為何有營業執照?Tracy2010-03-14該你出事,在飯店吃個稀飯也該引咎辭職了...Jack2010-03-19以前公娼也有執照,哪個行政院長會去坐坐?Jacky2010-03-22公務員服務法第五條先去念念....那不是"可不可以",而是"有沒有被釘上"Yedda2010-03-24人家當年可是合法營業,可還是不能提...-.-Yuri2010-03-27不過要是公娼又合法化,不知道可不可以刷國旅卡Poppy2010-03-29就好比你身為有婦之夫,結果跟別的女人搞上了,你家河東獅要不要告你,她可以選擇但她應該不會饒過那隻野貓吧.....^_^Bennie2010-04-01告訴乃論跟出包有事之差異...o.ODelia2010-04-05還是請看第五條吧.....不信的話,可以請現職公務員上上夜店Edward Lewis2010-04-10然後讓狗仔拍幾張照片,明天丟到水果上面寫著"XX縣長秘書荒淫無度夜夜夜店"明天它就差不多要下台了.....Emily2010-04-13誰還會回答你"上夜店有沒有罪勒" ^_^Frederica2010-04-18至於事務官,要給你小過就小過要給你大過就給你大過....甚至要給你兩隻都可以.....沒看某縣的某某首長級事務官跳出來選縣長Emily2010-04-21結果沒選上,結果"連任"縣長明白表示請他限期調離該縣,否則時間一到兩大過也不讓他辦退休,就是要讓他難過....Irma2010-04-25縣府還回答絕對不是"秋後算帳"只是該員選舉期間毀損機關團隊名譽,Sierra Rose2010-04-25該員當年在總統府.官居好像13或14職等.總Joe2010-04-27統大選時.押了阿港伯.被當時的李先生.二Annie2010-04-28大過.免職.呵呵^_^Lydia2010-05-02我記得公務人員服務法有一條是:不能夜遊 不要說夜店 晚上出來晃都不行Olga2010-05-05是公務員服務法講的是「不得冶遊賭博」不是夜遊還是樓上在開玩笑 XDGeorge2010-05-07治遊...的意思是? 太文言文了..我看不懂Bethany2010-05-11冶ㄧㄝˇ遊:喝花酒或嫖之類的意思吧Frederic2010-05-15重點是第5條後段的「足以損失名譽之Anonymous2010-05-16行為」要辦你…就以影響民眾觀感就夠Xanthe2010-05-17那位首長白目到有賸,當初可是被請來Regina2010-05-21當客卿,結果反客為主要扳倒東家,這叫Andrew2010-05-24誰嚥得下!反正一次2大過又不是沒經驗!Michael2010-05-26晚上去bar喝個小酒還好吧,他講的夜店應該不Susan2010-05-29是風化場所,不必過度擔憂Rachel2010-06-02感覺大家對夜店偏見頗大,半夜開的海產店其實也算夜店,不少人會去那邊喝個兩杯閒聊Genevieve2010-06-04那小七也可以歸類為"夜店"了....Lauren2010-06-08半夜海產店??有搖頭樂嘛??有穿的火辣的正妹嘛??有雞尾酒嘛??有燈光昏暗,恐龍變正妹的能力嘛??^_^Olive2010-06-11有屍體可以扛嘛?? :D去海產店大多是吃攤吃宵夜誰會去夜店吃宵夜??:DFaithe2010-06-11總之,政風跟人行局不會告訴你夜店可不可Mary2010-06-13以去,他們只會說謹守公務員本分知所進退免得哪天機關拿上夜店懲處,有人拿人行局公文大辣辣辯駁說人行局說可以去當擋箭牌Agnes2010-06-17這還需要繼續討論嘛???Regina2010-06-21反正能考公務員都年滿十八有行為能力自己做事自己擔,負責嘛~~~Ina2010-06-21人家職棒假球案不是有一些球員都沒事??阿人家那些safe 的對於自身要求的這不就是最好的參考範例??Carol2010-06-24曹錦輝沒事是因為潔身自愛Annie2010-06-27去合法的夜店本身不違法,但讓人觀感不好Oliver2010-06-29以後有把柄,誰幾時要拿這個來陰你就不知了Rebecca2010-07-02推樓上,到時貴官要升遷時,閒人說,某A常涉足不良場所喔,老闆你選他,萬一出事...Catherine2010-07-04我的意思只是說夜店也是有分很多種,不是只有Blanche2010-07-06搖頭店,也是有很輕鬆的小酒吧Quintina2010-07-07好了啦,別在討論夜店的種類了Ingrid2010-07-11大家都是成年人,出事情就自己負責嘛!!要去玩就去玩呀,就這麼簡單.....Ina2010-07-16反正大不了兩大過而已....沒怎樣..Regina2010-07-21誰還管你"輕鬆小酒吧"還是"去鬆一下"Franklin2010-07-23有什麼要陳述的,等到考績會答辯再說吧Related Posts南藝大博物館學研究所 982碩士隨班附讀學分班 招生中公務員要如何拿律師牌?訂丙等比例 試院高層建議限績效差單位原住民特考出入境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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