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丙等比例 試院高層建議限績效差單位 - 考試
By Agnes
at 2010-02-25T21:41
at 2010-02-25T21:41
Table of Contents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225/5/211ev.html
2010/02/25 18︰55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5日電)
銓敘部預計3月提出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不過,丙等淘汰方向,引起反彈。為了「
縮小打擊面」,有試院高層建議團體績效評比後段班的單位,才訂定1%至3%的丙等人數。
考試院推動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希望落實「獎優汰劣」,其中包括丙等淘汰制度。研擬
受考人第1次考列丙等予以輔導,第2次則予以降級改敘並輔導改善,第3次績效仍未改善
,則予以安排資遣或命其依規定退休。
對是否明定丙等比例,考試院與專家學者、公務體系溝通,各方看法不同。世新大學
副校長余致力就認為,公務員考績丙等一定要設比例,否則汰劣功能難落實。政大公共行
政學系主任施能傑認為,獎優改劣不宜由法律明訂固定比例,但應有授權機制。
現行適用考績法約33萬公務員,即使丙等比例訂為1%,每年仍有3000名公務員將考列
丙等,如果丙等比例訂為3%或5%,受影響公務員更多,也因此,公務體系對考績法改革反
彈聲浪相當大。
近期,公務員間廣為流傳「給馬總統的一封信」,信件還被轉載在網路論壇。這封信原作
者自稱是基層機關的人事人員,羅列反對丙等訂比例的理由,並表示若銓敘部公務人員考
績法修正草案過,總統將會「失去公務員的信任」。
為了「縮小打擊面」,有試院高層建議,將「團體績效」與「個人績效」連結,團體績效
排名後20%的單位,列1%至3%的丙等比例;團體績效排名前20%的單位則列5%至8%優等比例
;至於剩下的60%團體績效中段班單位,則不明訂考績比例,而是授權給單位主管自行裁
量。
至於團體績效由誰來評比,試院高層說,可由考試院銓敘部、人事行政局、研考會、專家
學者組成跨部會小組擬定團體績效評比標準。
銓敘部次長吳聰成受訪指出,納入團體績效一直是考績法研修的方向之一,不過,個人績
效與團體績效是否連結、如何連結、如何評比、比例等,都需要有完善的配套方式。銓敘
部與各界溝通過程,專家學者也都有提出建議,由於考績法修訂事關重大,銓敘部小心謹
慎,待方案完備後,再向社會說明。
--
2010/02/25 18︰55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5日電)
銓敘部預計3月提出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不過,丙等淘汰方向,引起反彈。為了「
縮小打擊面」,有試院高層建議團體績效評比後段班的單位,才訂定1%至3%的丙等人數。
考試院推動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希望落實「獎優汰劣」,其中包括丙等淘汰制度。研擬
受考人第1次考列丙等予以輔導,第2次則予以降級改敘並輔導改善,第3次績效仍未改善
,則予以安排資遣或命其依規定退休。
對是否明定丙等比例,考試院與專家學者、公務體系溝通,各方看法不同。世新大學
副校長余致力就認為,公務員考績丙等一定要設比例,否則汰劣功能難落實。政大公共行
政學系主任施能傑認為,獎優改劣不宜由法律明訂固定比例,但應有授權機制。
現行適用考績法約33萬公務員,即使丙等比例訂為1%,每年仍有3000名公務員將考列
丙等,如果丙等比例訂為3%或5%,受影響公務員更多,也因此,公務體系對考績法改革反
彈聲浪相當大。
近期,公務員間廣為流傳「給馬總統的一封信」,信件還被轉載在網路論壇。這封信原作
者自稱是基層機關的人事人員,羅列反對丙等訂比例的理由,並表示若銓敘部公務人員考
績法修正草案過,總統將會「失去公務員的信任」。
為了「縮小打擊面」,有試院高層建議,將「團體績效」與「個人績效」連結,團體績效
排名後20%的單位,列1%至3%的丙等比例;團體績效排名前20%的單位則列5%至8%優等比例
;至於剩下的60%團體績效中段班單位,則不明訂考績比例,而是授權給單位主管自行裁
量。
至於團體績效由誰來評比,試院高層說,可由考試院銓敘部、人事行政局、研考會、專家
學者組成跨部會小組擬定團體績效評比標準。
銓敘部次長吳聰成受訪指出,納入團體績效一直是考績法研修的方向之一,不過,個人績
效與團體績效是否連結、如何連結、如何評比、比例等,都需要有完善的配套方式。銓敘
部與各界溝通過程,專家學者也都有提出建議,由於考績法修訂事關重大,銓敘部小心謹
慎,待方案完備後,再向社會說明。
--
All Comments
By Liam
at 2010-03-01T10:35
at 2010-03-01T10:35
By Enid
at 2010-03-02T02:49
at 2010-03-02T02:49
By Wallis
at 2010-03-04T22:53
at 2010-03-04T22:53
By Jacob
at 2010-03-07T01:49
at 2010-03-07T01:49
By Hazel
at 2010-03-08T08:58
at 2010-03-08T08:58
By Xanthe
at 2010-03-10T19:28
at 2010-03-10T19:28
By Candice
at 2010-03-15T01:12
at 2010-03-15T01:12
By Aaliyah
at 2010-03-17T07:44
at 2010-03-17T07:44
By Sandy
at 2010-03-20T21:36
at 2010-03-20T21:36
By Bennie
at 2010-03-23T16:18
at 2010-03-23T16:18
By Faithe
at 2010-03-25T03:43
at 2010-03-25T03:43
By Faithe
at 2010-03-27T04:47
at 2010-03-27T04:47
By George
at 2010-03-31T00:44
at 2010-03-31T00:44
By Kumar
at 2010-04-01T12:48
at 2010-04-01T12:48
By Elma
at 2010-04-04T22:38
at 2010-04-04T22:38
By Ingrid
at 2010-04-09T07:58
at 2010-04-09T07:58
By Emma
at 2010-04-14T02:12
at 2010-04-14T02:12
By Kelly
at 2010-04-16T00:14
at 2010-04-16T00:14
By Michael
at 2010-04-17T00:46
at 2010-04-17T00:46
Related Posts
有關考績與公務人員履歷表
By Tom
at 2010-02-25T17:12
at 2010-02-25T17:12
原住民特考
By Valerie
at 2010-02-25T08:35
at 2010-02-25T08:35
出入境管理局
By John
at 2010-02-25T00:43
at 2010-02-25T00:43
請問鐵路局考試
By Quintina
at 2010-02-24T11:23
at 2010-02-24T11:23
《社論》公務員汰劣 非做不可
By Olive
at 2010-02-23T20:58
at 2010-02-23T2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