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Examination 看板 #1Et2w4fN ]
作者: ntt906 (comeon )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情報] 公務員錄取 擬加計基礎訓練成績
時間: Mon Dec 5 10:37:53 2011
考試院將修法 國考改兩階段招考
〔自由時報記者顏若瑾/台北報導〕據了解,考試院正擬修「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草案」
,將現行「一試定江山」的公務員考試,修改為「兩階段」招考,把現行錄取後才進行的
公務員「基礎訓練」,納為第二階段評分項目,並與筆試成績合計後,再決定正額與增額
錄取人員。明天登場的一百年度全國人事行政會議將此修法列為重點議題。
考試院「文官制度興革規劃小組」為配合馬政府文官素質提升的施政方向,在九十八年規
劃出「加強考試功能積極為國舉才」議題,預計在明年六月前完成「中程」規劃,其中階
段計畫為「考試性質採行多元評量方式、分試或分階段考試」,以及「改進人力評估技術
,加強考用配合」。對此,考選部為該議題的主辦單位,並配合修法,在今年五月規劃出
「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草案」。
筆試與基礎訓練併計 決定錄取名額
現行公務員考試的考試方式多為筆試或筆試併採口試,並依據該成績決定正額與增額錄取
人員。修正草案則規定,考試院可依用人機關年度任用需求,「增加錄取人數,集中施予
基礎訓練」,訓練期滿成績合格者,將考試及基礎訓練成績併計,再依用人機關年度任用
需求決定正額錄取人員,依序分配實務專業訓練,其餘未列入正額錄取的人員則列入候用
名冊。
現行公務員錄取分發後,需依據「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接受「基礎訓練」與
「實務訓練」兩關考核,基礎訓練是由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辦理,實務訓練則由分配機關訓
練。據了解,基礎訓練多是「佔缺受訓」,錄取人員已經「卡位」, 加上往年錄取人員
在基礎訓練或實務訓練中遭淘汰者的比率極低,讓訓練能發揮的效能不大。因此,保訓會
希望能賦予基礎訓練法源。
另,現行各項公務員初任考試多列有普通科目,包括國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等科目,
考試院為整合資源,在修正草案中將普通科目,採「共同辦理」,新增「學生在學期間或
畢業者,應參加共同普通科目考試,及格者取得之證明,得作為報考公務人員考試應考資
格之一,有效期限為八年,共同科目由考選部定之。」
資料來源:http://tw.news.yahoo.com/%E5%85%AC%E5%8B%99%E5%93%A1%E9%8C%84%E5%8F%96-%E6%93%AC%E5%8A%A0%E8%A8%88%E5%9F%BA%E7%A4%8E%E8%A8%93%E7%B7%B4%E6%88%90%E7%B8%BE-2024285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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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tt906 (comeon )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情報] 公務員錄取 擬加計基礎訓練成績
時間: Mon Dec 5 10:37:53 2011
考試院將修法 國考改兩階段招考
〔自由時報記者顏若瑾/台北報導〕據了解,考試院正擬修「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草案」
,將現行「一試定江山」的公務員考試,修改為「兩階段」招考,把現行錄取後才進行的
公務員「基礎訓練」,納為第二階段評分項目,並與筆試成績合計後,再決定正額與增額
錄取人員。明天登場的一百年度全國人事行政會議將此修法列為重點議題。
考試院「文官制度興革規劃小組」為配合馬政府文官素質提升的施政方向,在九十八年規
劃出「加強考試功能積極為國舉才」議題,預計在明年六月前完成「中程」規劃,其中階
段計畫為「考試性質採行多元評量方式、分試或分階段考試」,以及「改進人力評估技術
,加強考用配合」。對此,考選部為該議題的主辦單位,並配合修法,在今年五月規劃出
「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草案」。
筆試與基礎訓練併計 決定錄取名額
現行公務員考試的考試方式多為筆試或筆試併採口試,並依據該成績決定正額與增額錄取
人員。修正草案則規定,考試院可依用人機關年度任用需求,「增加錄取人數,集中施予
基礎訓練」,訓練期滿成績合格者,將考試及基礎訓練成績併計,再依用人機關年度任用
需求決定正額錄取人員,依序分配實務專業訓練,其餘未列入正額錄取的人員則列入候用
名冊。
現行公務員錄取分發後,需依據「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接受「基礎訓練」與
「實務訓練」兩關考核,基礎訓練是由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辦理,實務訓練則由分配機關訓
練。據了解,基礎訓練多是「佔缺受訓」,錄取人員已經「卡位」, 加上往年錄取人員
在基礎訓練或實務訓練中遭淘汰者的比率極低,讓訓練能發揮的效能不大。因此,保訓會
希望能賦予基礎訓練法源。
另,現行各項公務員初任考試多列有普通科目,包括國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等科目,
考試院為整合資源,在修正草案中將普通科目,採「共同辦理」,新增「學生在學期間或
畢業者,應參加共同普通科目考試,及格者取得之證明,得作為報考公務人員考試應考資
格之一,有效期限為八年,共同科目由考選部定之。」
資料來源:http://tw.news.yahoo.com/%E5%85%AC%E5%8B%99%E5%93%A1%E9%8C%84%E5%8F%96-%E6%93%AC%E5%8A%A0%E8%A8%88%E5%9F%BA%E7%A4%8E%E8%A8%93%E7%B7%B4%E6%88%90%E7%B8%BE-2024285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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