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集體瀆職的帝王條款--刑法21條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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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大家都不大注意,但是刑法21條:

第二十一條 (依法令之行為 )
依法令之行為,不罰。
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不罰。
但明知命令違法者,不在此限。


這裡可區分9種情況

情況1:上級公務員命令,下級不加思索,戮力執行!
情況2:上級公務員命令,下級覺得不妥,但還是勉予執行。
情況3:上級公務員命令,下級覺得不妥,表達意見後,
長官仍堅持,故依舊照長官命令執行。
情況4:上級公務員命令,下級覺得不妥,表達意見後,
長官仍堅持,故下級抗命,大吵一架。長官另找他人執行。
情況5:上級公務員命令,下級覺得不妥,表達意見後,
長官仍堅持,故下級抗命,大吵一架。長官放棄執行。
情況6:上級公務員命令,下級覺得有違法,但為了拍馬屁,
所以還是執行了。
情況7:上級公務員命令,下級覺得有違法,表達意見後,
長官仍堅持,故依舊照長官命令執行。
情況8:上級公務員命令,下級覺得違法,表達意見後,
長官仍堅持,故下級抗命,大吵一架。長官另找他人執行。
情況9:上級公務員命令,下級覺得違法,表達意見後,
長官仍堅持,故下級抗命,大吵一架。長官放棄執行。

結果,大家發現沒,責任都是下級要扛!
即便吵架後,沒執行,但是可能你就要倒大楣!
人家領主管加給,卻不用負責任?

即便是情況5、9,也沒說長官負有何種責任。最多就是意圖違法...

於是刑法21條給了高階公務員許多卸責機會,
長官自覺違法、或下屬提醒有疑慮,長官都還是可以拖一票人下海。
而這票人後來為了脫罪,就可能集體包庇。

建議公家機關制度、法律要變,應該是領主管加給的人、有權的人,
要負起絕對責任,其他聽命行事的,都應該無法律責任,只負行政責任。

刑法21條把監控高階公務員的責任推給基層人員,所以才會造成總統要A錢,
會計人員要背罪.....還要一起攤還的奇聞。我之前服務的北市府某首長,
就說要弄點經費帶教育委員會的議員出國"視察"。然後中階的主管就叫我在
計畫書隱藏訊息向交通部爭取經費。結果我抗議好幾次,首長後來才說:
我只是提建議,又沒說一定要....

不過還好沒做,因為後來就發生台東縣長出國被K的事件....

總之,請各位先進一定要支持修改刑法21條,讓有權的人負責,
不要再讓無權的人來監督有權的人。感覺設此條款的人,當時居心不良!
而且此條款是官官相護的基本根源,因為當大家都被拖下水,只好一起湮滅證據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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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reda avatarFreda2009-10-01
專業..
Edith avatarEdith2009-10-05
這個其實早就知道了
Steve avatarSteve2009-10-08
近來看了您不少的文章~受益良多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09-10-10
得知您最近在對抗北市府~要加油喔!
Liam avatarLiam2009-10-12
應該組成修改21條聯盟--
Eartha avatarEartha2009-10-12
這條超精闢的,要做筆記
Freda avatarFreda2009-10-15
這樣以後怎麼會有余文 不可能修法的啦
Yedda avatarYedda2009-10-19
而且這條還幫馬總統解套了 你覺得會改嗎
Erin avatarErin2009-10-20
推一個
Robert avatarRobert2009-10-21
第2項是後來改的吧~ 所以你的結論??
Harry avatarHarry2009-10-22
明知 這兩字你沒看到嗎
Edith avatarEdith2009-10-26
幫忙轉八卦版啦,營造輿論力量
Hedda avatarHedda2009-10-27
讓基層公務員有說不的權利
Dinah avatarDinah2009-10-28
輿論??別傻了...不是每個人都像你那麼敢玩的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09-10-31
這年頭敢玩的、才會贏
過2個月,我還要到地院按鈴...
Carol avatarCarol2009-11-02
我覺得讓大家知道是好的,要不要照著作
再自己選,不過這條受訓時講師有講過啊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09-11-05
,大家受訓不要忙著把妹啊XD
Hedy avatarHedy2009-11-07
聽說實務上,你要自證不知道違法
證明不了,你就是共犯
Hazel avatarHazel2009-11-10
你直接發文在那好了 我也轉不了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09-11-11
看來和考績的75%一樣 大官決不會是分母之一
Robert avatarRobert2009-11-13
輿論就是罵公務員的而已 沒指望了
不要越幫越忙就不錯了
Isla avatarIsla2009-11-17
其實這條算勉強可以保護下屬,就算下屬
Robert avatarRobert2009-11-17
無法證明自己不知違法,但長官也會有事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09-11-21
,更何況是長官的命令,所以下面的人最
重要的事就是保全"長官叫我作"的證據
Callum avatarCallum2009-11-25
買隻好的錄音筆隨身攜帶..尤其是進長官辦公室
Mary avatarMary2009-11-27
當你是長官時,又會有不同想法了。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09-11-28
密函政風單位有用嗎?
Dinah avatarDinah2009-12-01
政風是最沒用的,說話負責、不爽來告
為何基層要幫長官背責任?21條害的!
Emily avatarEmily2009-12-01
政風還會洩漏你的身份給其他長官知道
還會跟被檢舉人說辦案的進度如何之類
Susan avatarSusan2009-12-04
我有目擊證人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09-12-06
別鬧了,轉八卦版,公務員會被批死
Enid avatarEnid2009-12-07
參考一下!謝謝! http://www.94istudy.com
Connor avatarConnor200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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