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發加班費,補休該怎麼計算 - 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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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工作是 MIS 工程師,上班時間是一到五的 08:00~17:00

平常日不太會加班,但是如果遇到電力維修的時候,

就要在星期日晚上到公司開機。

這幾天在板上爬文,還有 google 了一例一休的計算範例,還是有搞不太懂的地方。


我看比較有懂的網站是:
http://technews.tw/2016/12/22/tw-labor-standards-law/

公司的說法是不發加班費,加班一律用補休的,去年是加班幾小時,就給幾小時補休。

(人事:我們的薪水是算30天的,所以假日已經有薪資可以領了,額外上班就是補休)


假設月薪36,000元,一日工資1,200元,平日每小時工資150元,

星期日晚上加班2小時,這樣我應該:

1. 把星期日視為例假日

加班費300元換算成2小時的補休,加上例假日加班的一天補休,

跟公司要求一天又2小時的補休

2. 把星期日視為休息日

休息日工作時間及工資之計算,四小時以內者,以四小時計,

加班費的計算像網頁寫的:

150 * (1+1/3) * 2 = 400 元(第1~2小時)

150 * (1+2/3) * 2 = 500 元(第3~4小時) 總共 900 元

所以跟公司要求 900 / 150 = 6 小時的補休


請問是上述兩個都可以,只要我跟公司議定星期日是例假日還是休息日就好了嗎?

(我想公司應該會傾向把星期日訂為休息日,星期六例假日吧!)


如果計算上有錯誤,還請各位大大指教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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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時候我們覺得父母原來那麼不容易,我們才算真正的成熟。」

--北野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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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dith avatarEdith2017-02-11
例假日不會是公司跟單一員工認定的
Madame avatarMadame2017-02-12
例假日不能加班 公司不得要求加班費換補休 補休無規定
Harry avatarHarry2017-02-13
應該說公司要給予員工選擇加班費或是補休的自由
Olive avatarOlive2017-02-14
應該是跟休息日加班或是平日延長加班沒有關係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7-02-15
休息日可以換補休但是應以不影響員工權益為原則 以目前的
法令 休息日的加班費不是1:1換,所以你加班一天換一天補休
Freda avatarFreda2017-02-17
是吃虧的..
Sandy avatarSandy2017-02-18
加班事前就規定只能一律補休 會違法勞基法第24條 有
罰鍰也會公佈公司名稱 公司應該要讓員工有選擇的權力
不然公司就違法了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7-02-22
喔喔,了解了,感謝各位<(_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