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人用媽媽的名字上班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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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ob0113 (要打工的可以找我唷)》之銘言:
: 我在清查名冊的時候...
: 發現有同仁用媽媽的名字在上班
: 勞健保~~簽約的資料..甚至是匯款帳號都是他媽媽的資料
: 我該怎麼做呢??
: 請各位大大幫幫我
: 我第一先告知同仁說~~這是不合法的
: 要求說要把他媽媽的資料先用離職的方式解決
: 再用他的名字去做加退保的動作
: 但是同仁非常排斥我們幫他加勞健保
: 同仁說他在外面自己有加保...不需要我們再幫他加保
: 但是同人反彈非常大...
: 我該怎麼跟他說呢??
: 謝謝

1.先告知他,他違反了勞基法第12條第一、四款,因為使用假資料,已經危害
到公司權益。
(危害公司的原因就是,如果出了職災..公司會因為這個不正確資料問題而狠
賠一筆錢)
所以可以直接開除。不用給任何資遣費。
2.告知他之後直接把他老媽的ID退保,要不就是發更正信給勞保局。要求資料
更正,自投保日開始作修正。勞保局會接受的。不過你們要發文回文就是了。
3.同仁反彈個屁,他到你們公司工作,就是直接在你們公司加保勞健保,他在外
面自己保是他爽付第二份的錢,不用管他。

當發生職災時,不會管你在外面保什麼,而且通常這一種也都是說謊沒有保。
按照上述他違法事項可以開除了,除非他是R&D還是什麼業務經理可以帶來一
大堆利潤。不然用這一種人只會給公司找來長期的麻煩。

踢掉他+1~~

4.補充一點,貴公司HR應該打屁股了。驗證基本資料是最基本中的基本的工作。
不管有什麼原因都不應該出這麼嚴重的錯誤。即使員工有要求或者簽什麼切結
書他在外面有保了,不需要公司負責...那,出事的時候是沒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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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rianna avatarBrianna2008-09-19
這位是有大頭症嗎 大頭別擋住我看文 動不動就提踢人的HR
Connor avatarConnor2008-09-22
發文遣詞也蠻糟糕的 不知道這是何種建議
Ida avatarIda2008-09-24
他的建議很好呀 因為原PO已有告知 是那位員工本身有問題
Ina avatarIna2008-09-27
這是好作法 跟大頭症無關吧
Rae avatarRae2008-10-01
推開除+1 這已經違法了,還蠻嚴重的
Anthony avatarAnthony2008-10-06
一樓太激動了 ^^ 可以開除,但不是唯一解決方式
Susan avatarSusan2008-10-11
應該是當然開除吧...不過報到時都沒有先驗過他的資料嗎
Necoo avatarNecoo2008-10-13
這跟大頭症無關吧
David avatarDavid2008-10-16
我覺得PO文的建議很好,員工本身的問題不可規責於HR
Candice avatarCandice2008-10-16
或許遣詞1F的大大覺得太激烈,但是具體來說是HR該這樣做
Rae avatarRae2008-10-20
基本上資料作假的話,本身人格應該也有問題,是我就不敢再用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08-10-21
這個建議很中肯。公司的管理要有制度,不是一昧當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