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退撫多項修訂爭議程度大不同 全教總 - 考試
By Edwina
at 2021-03-30T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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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FTU (全教總) 看板: Teacher
標題: [分享] 公教退撫多項修訂爭議程度大不同 全教總
時間: Tue Mar 30 16:10:45 2021
【全教總新聞稿】 發稿日期:2021年3月30日
公教退撫多項修訂爭議程度大不同 全教總呼籲先行通過無爭議條文
攸關公教人員退撫權益的「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與「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
條例」部分條文修正將於立法院展開審議程序。本次由考試院和行政院分別送出的修正條
文共有三處修訂,分別是:一、提撥退撫基金免稅。二、月退休金調整機制。三、已退休
人員再任私校教職員限制刪除;此外,另有林奕華委員、張廖萬堅委員所提的「年資補償
金」修訂案。這四項修訂都是個別獨立的條文,互不相干。然而,修法所產生的爭議程度
也不盡相同,全教總呼籲朝野立委先通過無爭議的條文,有爭議部分則待爭議平息後再予
以通過,茲說明如下。
一、提撥退撫基金免稅
提撥退撫基金免稅是指在職軍公教每月從月薪提撥到退撫基金的金額免計入所得扣稅
。這項修訂是讓軍公教退休制度和勞退、私校退撫趨近一致的修法,不僅朝野立委立場一
致,社會的共識度也高,是最沒爭議的修訂,應該儘速通過。
二、月退休金調整機制
本條修訂重點在於公教退休人員領取月退休金的調整,草案中加入「消費者物價指數
累計成長率達正、負百分之五時,……另訂調整比率……」之具體調整依據。
過去退休軍公教月退休金之調整是比照在職人員薪水的調整,然本次年改將退休金和
在職人員薪水調整脫鉤,訂了一個模糊不清的的調整機制。後經大法官會議解釋,明文「
於消費者物價指數變動累積達一定百分比時,適時調整月退休金、月撫卹金或遺屬年金,
俾符憲法上體系正義之要求。」因此,修訂條文增加了「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
、負百分之五」的具體數據。
然而,消費者物價指數涵蓋了數萬種商品調查後的結果,跟實際民生未必相符合,反
倒是「17項重要民生物價指數」涵蓋的是日常生活所需的食物、用品,才是跟民生息息相
關。若是分別從20年、10年的數據來看,消費者物價指數漲幅分別是21.18%、8.85%,而
重要民生物價指數則分別是55.73%、17.58%,重要民生物價指數的漲幅是消費者物價指數
的二倍有餘。即便從年改實施後至今的數據來看,消費者物價指數每月的漲幅是0.0345%
,要達到5%的漲幅需要145個月,等於到民國119年8月才會到達5%。反觀重要民生物價指
數,每月漲幅0.0613%,要達到5%漲幅需要82個月,等於在民國114年6月會到達5%,二者
差距甚大。事實上,月退休金主要都是花費在每日必備的食物、用品中,重要民生物價指
數才是密切相關的變動數據。因此,全教總呼籲變動依據改為「重要民生物價指數」,而
且是在達到5%時就一定要調整,而非還要考慮經濟環境、政府財政等空泛的因素,才能確
保退休軍公教的生活品質。
三、已退休人員再任私校教職員限制刪除
本條是爭議極大的「雙薪肥貓」條款,對於既領退休金,又到私校領取豐厚月薪的「
雙薪肥貓」,社會大眾普遍認為是不公不義,還佔據了年輕人的職位,是極需要予以限制
的。然而,民進黨政府在年改時訂下了極為嚴格的限制,但在大法官解釋認為違憲後,本
次修訂將限制刪除,等於沒有任何限制。
事實上,大法官解釋文並未認定限制是違憲的,反而認為可以「改採比例停發而非全
部停發以緩和不利差別待遇之程度」。但本次修訂說是遵照大法官會議解釋,卻未依照大
法官會議解釋文採比例停發,相信會引起一番論戰以及社會大眾的不滿,可說是爭議最大
的修訂。
四、回復年資補償金
年資補償金是民國84-86年間軍公教年改,政府為了讓改革順利過度而設計的一種「補
償」制度,必須是在民國83年以前任職軍公教,且舊制年資不滿15年者方有此一「年資補
償金」。「年資補償金」是補償,不是年金,卻在本次年改中被錯殺;而且,軍人保留了
「年資補償金」,已退公教人員領到滿,在職公教卻一毛都領不到,顯然是一項不公平的
選擇性改革。過去朝野兩黨也均有立委提出此案,朝野卻無達成共識;此次修訂,期盼能
順利達成回復的共識。
從上面的說明可知,本次公教退撫修訂條文各有不同程度的爭議,而個別條文皆互不相干
,可以獨立。全教總認為對於有共識、沒有爭議的可以先行通過修訂實施,至於有爭議的
條文則再多聽各方意見,取得共識後再行修訂。特別是「雙薪肥貓」問題,倘若如本次修
訂草案不予設限,無異是容任不公不義的現象死灰復燃,繼續盛行在社會中,將對國家社
會帶來不利影響,各黨派立委均應重視。
附表: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對於「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部份條文
修正案」之意見https://reurl.cc/v5Xz9j
--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The National Federation of Teachers Union(NFTU)
會址:104 台北市民權西路27號2樓 電話:02-2585-7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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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遠會為勞工撐腰的,只有勞工自己。加入、支持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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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FTU (全教總) 看板: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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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教退撫多項修訂爭議程度大不同 全教總呼籲先行通過無爭議條文
攸關公教人員退撫權益的「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與「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
條例」部分條文修正將於立法院展開審議程序。本次由考試院和行政院分別送出的修正條
文共有三處修訂,分別是:一、提撥退撫基金免稅。二、月退休金調整機制。三、已退休
人員再任私校教職員限制刪除;此外,另有林奕華委員、張廖萬堅委員所提的「年資補償
金」修訂案。這四項修訂都是個別獨立的條文,互不相干。然而,修法所產生的爭議程度
也不盡相同,全教總呼籲朝野立委先通過無爭議的條文,有爭議部分則待爭議平息後再予
以通過,茲說明如下。
一、提撥退撫基金免稅
提撥退撫基金免稅是指在職軍公教每月從月薪提撥到退撫基金的金額免計入所得扣稅
。這項修訂是讓軍公教退休制度和勞退、私校退撫趨近一致的修法,不僅朝野立委立場一
致,社會的共識度也高,是最沒爭議的修訂,應該儘速通過。
二、月退休金調整機制
本條修訂重點在於公教退休人員領取月退休金的調整,草案中加入「消費者物價指數
累計成長率達正、負百分之五時,……另訂調整比率……」之具體調整依據。
過去退休軍公教月退休金之調整是比照在職人員薪水的調整,然本次年改將退休金和
在職人員薪水調整脫鉤,訂了一個模糊不清的的調整機制。後經大法官會議解釋,明文「
於消費者物價指數變動累積達一定百分比時,適時調整月退休金、月撫卹金或遺屬年金,
俾符憲法上體系正義之要求。」因此,修訂條文增加了「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
、負百分之五」的具體數據。
然而,消費者物價指數涵蓋了數萬種商品調查後的結果,跟實際民生未必相符合,反
倒是「17項重要民生物價指數」涵蓋的是日常生活所需的食物、用品,才是跟民生息息相
關。若是分別從20年、10年的數據來看,消費者物價指數漲幅分別是21.18%、8.85%,而
重要民生物價指數則分別是55.73%、17.58%,重要民生物價指數的漲幅是消費者物價指數
的二倍有餘。即便從年改實施後至今的數據來看,消費者物價指數每月的漲幅是0.0345%
,要達到5%的漲幅需要145個月,等於到民國119年8月才會到達5%。反觀重要民生物價指
數,每月漲幅0.0613%,要達到5%漲幅需要82個月,等於在民國114年6月會到達5%,二者
差距甚大。事實上,月退休金主要都是花費在每日必備的食物、用品中,重要民生物價指
數才是密切相關的變動數據。因此,全教總呼籲變動依據改為「重要民生物價指數」,而
且是在達到5%時就一定要調整,而非還要考慮經濟環境、政府財政等空泛的因素,才能確
保退休軍公教的生活品質。
三、已退休人員再任私校教職員限制刪除
本條是爭議極大的「雙薪肥貓」條款,對於既領退休金,又到私校領取豐厚月薪的「
雙薪肥貓」,社會大眾普遍認為是不公不義,還佔據了年輕人的職位,是極需要予以限制
的。然而,民進黨政府在年改時訂下了極為嚴格的限制,但在大法官解釋認為違憲後,本
次修訂將限制刪除,等於沒有任何限制。
事實上,大法官解釋文並未認定限制是違憲的,反而認為可以「改採比例停發而非全
部停發以緩和不利差別待遇之程度」。但本次修訂說是遵照大法官會議解釋,卻未依照大
法官會議解釋文採比例停發,相信會引起一番論戰以及社會大眾的不滿,可說是爭議最大
的修訂。
四、回復年資補償金
年資補償金是民國84-86年間軍公教年改,政府為了讓改革順利過度而設計的一種「補
償」制度,必須是在民國83年以前任職軍公教,且舊制年資不滿15年者方有此一「年資補
償金」。「年資補償金」是補償,不是年金,卻在本次年改中被錯殺;而且,軍人保留了
「年資補償金」,已退公教人員領到滿,在職公教卻一毛都領不到,顯然是一項不公平的
選擇性改革。過去朝野兩黨也均有立委提出此案,朝野卻無達成共識;此次修訂,期盼能
順利達成回復的共識。
從上面的說明可知,本次公教退撫修訂條文各有不同程度的爭議,而個別條文皆互不相干
,可以獨立。全教總認為對於有共識、沒有爭議的可以先行通過修訂實施,至於有爭議的
條文則再多聽各方意見,取得共識後再行修訂。特別是「雙薪肥貓」問題,倘若如本次修
訂草案不予設限,無異是容任不公不義的現象死灰復燃,繼續盛行在社會中,將對國家社
會帶來不利影響,各黨派立委均應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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