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中央單位進口A廠牌及B廠牌的XX(此XX於國內具有獨佔性,也就是說人民要用的話
需透過地方單位,向中央單位訂購,市面上買不到,目前國內也只有這兩個廠牌)
最近地方上的產業團體於開會中反映,因A廠牌使用後會有副作用,但B廠牌銷售太
好,今年的數量已賣光,國內只剩A廠牌可買,希望中央單位能向國外購買A廠牌
以外的XX來使用,因此發會議記錄來地方單位,要求轉呈去中央單位
問題:1.請問「建請」及「惠予」可以用在下對上的公文裡嗎?
2.是否可以用「建請 大局惠予提供其他廠牌之XX」?
3.還是我可以用「建請 大局核撥其他廠牌之XX」?
小弟在此先感謝大家,因避免不必要之困擾,必須用XX來代替,造成大家不便,先向大家
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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