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上的大大好,針對公文的修改稿有一疑問:
我們單位的公文,因為經常被自己組內的長官修改,致到更上層長官的時候往往都誤了公
文時效,結果組的長官就被告知要好好處理。
沒想到組的長官處理的方法是,以後公文要上呈出我們組的時候,修改稿全部要拿掉,不
用讓上面長官知道,如果忘了拿,修改稿還會全部不見,我想詢問這樣是ok的嗎?
這樣的結果導致,
1.長官看到誤了公文時效的文都說是承辦人太慢.
2.組長官們針對自己修改的內容都不用負責任,因為上面的長官都看不到.
想請問自己應該如何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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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單位的公文,因為經常被自己組內的長官修改,致到更上層長官的時候往往都誤了公
文時效,結果組的長官就被告知要好好處理。
沒想到組的長官處理的方法是,以後公文要上呈出我們組的時候,修改稿全部要拿掉,不
用讓上面長官知道,如果忘了拿,修改稿還會全部不見,我想詢問這樣是ok的嗎?
這樣的結果導致,
1.長官看到誤了公文時效的文都說是承辦人太慢.
2.組長官們針對自己修改的內容都不用負責任,因為上面的長官都看不到.
想請問自己應該如何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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