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務需求,
需調查債務人有無居住在戶籍地
函請戶政機關幫忙調查
起初有幫忙查
但因為接到回覆函文,主要內容是:
請本於職權查處
後來我們改請警察機關幫忙調查
但是警察機關也來函表示,
查實際居住情形,應該是戶政的權責
現在變成沒人要去查
請問一下
遇到這樣子的情形
是不是要函請警察及戶政的共同上級機關(內政部?縣政府?)
解釋說這個工作要由誰作阿?
謝謝!
--
需調查債務人有無居住在戶籍地
函請戶政機關幫忙調查
起初有幫忙查
但因為接到回覆函文,主要內容是:
請本於職權查處
後來我們改請警察機關幫忙調查
但是警察機關也來函表示,
查實際居住情形,應該是戶政的權責
現在變成沒人要去查
請問一下
遇到這樣子的情形
是不是要函請警察及戶政的共同上級機關(內政部?縣政府?)
解釋說這個工作要由誰作阿?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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