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報單 - 國貿工作討論

Table of Contents

因為第一次處理出口併櫃,出現了問題,想請教各位會如何處理?!

A(客戶)向B(敝司-香港公司)下單,C(供應商)運了貨物到台灣(未進口)
,部分貨物在台灣採購後一同併櫃,由D(敝司子公司-台灣)報關
出口至越南,貨款匯至B公司帳戶。

但是,出口報單及給報關行的INVOICE的賣方皆為D,等同於D公司銷貨,如此一來,
B應將所收貨款匯回給D公司,但D將有稅務問題,實際上是B銷貨才是本意!

報關行也告知無法將賣方改為B。。。。。

請教各位大大是否有其他方法呢?
若還是只能當做D公司銷貨,也只能認了,乖乖納稅!!

未來在台灣併櫃後再出口,該如何做才能避免同樣情形發生呢??
INVOICE賣方為B即可?
還請賜教!!!orz

--

All Comments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4-01-11
應該可以在保稅倉處理 但我之前做空運 不知有沒有對
海運較了解的大大?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4-01-13
針對稅務問題是指哪方面的?
正常台灣出口應不會產生關稅才是
Doris avatarDoris2014-01-15
我想原PO應該指營業稅的問題~會被當作收入.國稅局查稅?
Dinah avatarDinah2014-01-17
請問稅務問題是?
Hedwig avatarHedwig2014-01-19
如果怕是營利問題,應該可以做b下單給d(把單價做低一點)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4-01-21
如果用D代理B出口的方式 報單remark註明 然後
會計作帳時報單註明 不知有沒有這種做法
Liam avatarLiam2014-01-23
先感謝各位的熱心回覆!
Elvira avatarElvira2014-01-26
LE大大說的沒錯,是擔心被做收入需課營業稅..
James avatarJames2014-01-28
報關行也是告知可做B下單給D,但若為避稅也只能開OBU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