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住680元 報1400 二審無罪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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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這種事情我有一個想法

就是政府可不可以不要在這種小事情上面斤斤計較

很簡單 住宿費 交通費甚麼的 就弄得跟膳雜費一樣

我就是補助你這麼多 要是有特殊原因超出的 再實報實銷不就好了

要是你願意受苦住爛飯店 願意坐慢車耗費多一點時間

那多出來的就給你有甚麼不可以?

為什麼在規則上政府就不定好

而要公務員整天花時間精力在計算這些瑣瑣碎碎的東西上面

一天到晚只會防小弊而漏大弊......

蚊子館少蓋兩棟 核四政策穩定一點 不曉得可以獲得比抓這些東西多大的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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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auren avatarLauren2011-05-08
事情小歸小 貪污就是貪污
Edith avatarEdith2011-05-12
本案事涉要求店家提供不實單據核銷
Edith avatarEdith2011-05-13
有些地方不是如果沒車票 就用自強號當標準核銷
Delia avatarDelia2011-05-17
我覺得還不錯啊 像我都會選擇坐統聯夜車省時間
Agatha avatarAgatha2011-05-18
本案檢方勝訴的唯一機會在於旅館老闆承認自己開立不實單據
Agnes avatarAgnes2011-05-19
但是誰會做這種事? 認了的話自己就構成偽造文書罪
Hazel avatarHazel2011-05-24
同上,既然怕浮報那乾脆就給個標準,至於到底花多花少你的事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1-05-25
偽造私文書和偽證罪 兩面都有罪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1-05-27
旅館老闆是賭檢座抓不到吧
Eartha avatarEartha2011-05-28
有標準阿~檢據1400,沒有就700~這案子是沒有1400的硬要拿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1-05-28
到店家1400的發票核銷...
Jacky avatarJacky2011-05-29
所以做人不要貪心~
Dora avatarDora2011-05-31
700是要住啥鬼!?
Sarah avatarSarah2011-06-01
哈~可是本案一晚是680耶~=.=
Una avatarUna2011-06-03
我去對岸開會 有4天住得是668 668 650 650............
Zora avatarZora2011-06-04
不過單位是毛主席.....Orz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1-06-06
同意原PO
Una avatarUna2011-06-10
因為那是人民的稅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