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報到的2~3天原單位還在辦理離職期間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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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們公司1月可以領6個月年終,但必須做到月底,可是月底前就要到機關報到

這樣子算是兼職嗎?因為我知道受訓未合格應該不算公務員

而且原單位已訂出明確時間,只是還在離職期間而已

是不是不算“ 公務員兼職 ”呢?


再來,若真的算兼職,規定的出處在哪,因為我想知道罰則的規定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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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elena avatarSelena2018-12-08
應該算
Quanna avatarQuanna2018-12-09
還是12/31上午原公司離職 下午去報到 不知可行嗎
Dinah avatarDinah2018-12-12
未看先猜銓敘部的回答:你還不能享公務員的權利,但是
你得盡公務員的義務唷!
Rachel avatarRachel2018-12-16
可申請延後報到,增額的公文裡有寫,重大事由可申請。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8-12-18
重大事由?
Mia avatarMia2018-12-22
如果是今年增額 12/18才分發 公文隔天才拿到的話 起算
十日內要報到是12/29遇假日看看人事可不可以讓你12/31
報到
Ethan avatarEthan2018-12-25
不對12/31放假 一月初報到
Harry avatarHarry2018-12-28
我覺得有申請有機會,像是自己主導的案子1月初才結束之類的
,差個幾天,機關也不至於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