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32天退伍,是否該申請保留錄取資格?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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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公布榜單,小弟有幸錄取公職
所寄來的公文寫道,"有不能立即分發者,可申請保留錄取資格。"


令我苦惱的是,照一般程序,現在應先填志願,然後等分發,然後向單位報到
預定的期程是10/13公告分發單位,且應於10日內報到(10/23前)


不過小弟我10/28才退伍,這樣的情形是否構成所謂"不可抗力因素",可申請延後報到?
或者,可利用休假時間先向單位報到,之後向單位請假服完兵役?
或者,直接申請保留錄取資格,等下次的分發?


1. 申請延後報到
2. 先報到,後請假服完兵役
3. 現在先申請保留錄取資格,等下次分發


退伍日期跟報到截止日期差幾天,害怕無法如期報到,喪失受訓資格;
不過申請保留錄取資格又不知道要等到什麼時候?
請問各位前輩,這樣的情形該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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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0-09-26
我去年分發後單位人事打來問何時可報到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0-09-30
我告知延後報到事由經長官同意後...什麼
手續都沒辦...就延後2周報到...所以是可
Sarah avatarSarah2010-10-03
以溝通的...若名次前面就分發吧
Jacky avatarJacky2010-10-06
不好意思,那再請問,如果名次中間
沒有把握填到想要(戶籍地)的單位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0-10-10
那要申請保留受訓資格嗎? 可是也不知道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0-10-14
之後會有什麼缺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0-10-18
可以啦 先和單位講好 不過退伍當天記得就去報
到 這樣年資才不會斷
Lydia avatarLydia2010-10-19
可以,不過最好以書面處理,單口頭不好....
也就是分發確定那天就跟機關電話連絡上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0-10-23
然後補一張延後報到申請書,掛號寄給該機
其實你可以先打好,反正只要信封寫分發
機關的地址(分發確定再填上便可)
Oscar avatarOscar2010-10-27
不是服兵役的話也可以找理由賴到12月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