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32天退伍,是否該申請保留錄取資格?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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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allinboy (BALLIN'BOY)》之銘言:

: 前幾天公布榜單,小弟有幸錄取公職
: 所寄來的公文寫道,"有不能立即分發者,可申請保留錄取資格。"
: 令我苦惱的是,照一般程序,現在應先填志願,然後等分發,然後向單位報到
: 預定的期程是10/13公告分發單位,且應於10日內報到(10/23前)
: 不過小弟我10/28才退伍,這樣的情形是否構成所謂"不可抗力因素",可申請延後報到?
: 或者,可利用休假時間先向單位報到,之後向單位請假服完兵役?
: 或者,直接申請保留錄取資格,等下次的分發?
: 1. 申請延後報到
應該跟分發單位協調好即可
: 2. 先報到,後請假服完兵役
這個應該不太ok
那你服兵役要請什麼假
公假?事假?
而且這樣以後年資的計算也不妥 對你不利
: 3. 現在先申請保留錄取資格,等下次分發
申請保留有期限吧
不是放榜10日?15日?內要辦理嗎?
你還來得及嗎?

: 退伍日期跟報到截止日期差幾天,害怕無法如期報到,喪失受訓資格;
: 不過申請保留錄取資格又不知道要等到什麼時候?
: 請問各位前輩,這樣的情形該如何是好?

如果可以的話我會先選3 不行的話再選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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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0-10-01
呵,2 哪可能呀,公務員不得兼職呀....
Irma avatarIrma2010-10-05
選一個人認為最好啦,3的話公文往返麻煩..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0-10-07
之前就有現職公務員不想辦留停去服補充役
結果被銓敘部打槍(理由就是第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