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想請教一個問題,在取得合格證書後,申請加入公會中,但在公會理監事會
議核准前,如果仍以實習律師身份擔任複代出庭,有沒有問題?因為已經實習完畢,還自
稱是實習律師有點怪,但又還沒取得執業資格,也不能稱律師,那加入公會中的律師應該
怎麼表示才好?雖然只有幾天,但剛好有庭,所以請教各位前輩,謝謝。
--
議核准前,如果仍以實習律師身份擔任複代出庭,有沒有問題?因為已經實習完畢,還自
稱是實習律師有點怪,但又還沒取得執業資格,也不能稱律師,那加入公會中的律師應該
怎麼表示才好?雖然只有幾天,但剛好有庭,所以請教各位前輩,謝謝。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