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採購請益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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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承辦一件勞務採購(限制性招標)的案子,已經在執行中,之後要進行期初報告審查。
然後現在要簽請成立審查委員會來審查期初報告~~~

但目前遇到的問題是...

1.一般這種期初(期中期末)報告的審查委員是不是都沿用採購招標時的評選委員呢?

2.另外,若要沿用採購招標評選時的評選委員的話,簽請成立審查委員會時,是否還需要
用密件呢?

3.若外聘委員因故無法參加審查,能否直接簽請首長勾選機關內的相關處室主管擔任備選
委員呢?

以上有許多地方還不是很瞭解,煩請各位指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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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Queena avatarQueena2014-01-27
1.新的案子,評委員從工程資料庫選出,秘書室提供
2.新案應該都要密吧
Connor avatarConnor2014-01-29
3.不是有備選委員可以找,10個樣子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4-02-02
我也是剛接觸的新手,問問應該可以前輩
Joseph avatarJoseph2014-02-03
1.是 2.不需要 3.可
Eden avatarEden2014-02-07
1.自己審或找誰審都是機關權責,法沒規定
2.何來採密件依據?
Lily avatarLily2014-02-09
3.同1,視機關內部慣例
Agnes avatarAgnes2014-02-10
決標之後,就不需要密件了
Madame avatarMadame2014-02-13
決標後就跟採購評選委員無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