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活動履約管理有個問題想請教各位先進
機關辦理活動時,廠商於服務建議書規劃了一項開幕道具,但該道具在經費表內沒有單獨編
列經費,廠商列的方式是:開幕活動1式 XXX元
如果廠商現在表示因故無法提供該道具,該如何認定其應扣減價金數額,是要請廠商就該道
具單獨報價嗎?還是機關自己去詢價跟廠商討論決定扣減金額
同上,如果是要更換成其他道具,又該如何認定屬同等品未有減損價金,還是要扣減原道具
價金,然後重新議價要更換的新道具金額?
以上,先謝謝各位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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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辦理活動時,廠商於服務建議書規劃了一項開幕道具,但該道具在經費表內沒有單獨編
列經費,廠商列的方式是:開幕活動1式 XXX元
如果廠商現在表示因故無法提供該道具,該如何認定其應扣減價金數額,是要請廠商就該道
具單獨報價嗎?還是機關自己去詢價跟廠商討論決定扣減金額
同上,如果是要更換成其他道具,又該如何認定屬同等品未有減損價金,還是要扣減原道具
價金,然後重新議價要更換的新道具金額?
以上,先謝謝各位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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