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修法為中小企業?用數據來驗證 - 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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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QDFZj3p ]

作者: lunashining (asdfgh)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FB] 勞基法修法為中小企業?用數據來驗證
時間: Sat Dec 16 18:43:53 2017

FB卦點說明:(繁體中文 20 個字

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整理出來勞工局的資料

裡面圖表很多只引結論 關心的鄉民幫分享到臉書上吧:

簡單說就是慣老闆不想給加班費啦



一、大型企業的違法態樣較集中,中小企業違法項目較多較分散。
二、超時加班主要是大型企業的問題,中小企業更多是未依規定給加班費。
三、置備資料的項目如出勤紀錄、工資清冊,中小企業違法比例顯然高於大型企業,顯示
中小企業的遵法能力比不上大企業。

行政院為修法辯護的一貫說詞是為了中小企業雇主及勞工:勞工為了增加收入而想加班、
雇主為趕訂單也不得不讓勞工加班。但從違法項目的統計來看,中小企業的主要問題顯然
是沒給加班費,而不是加班時數不夠用。本次修法放寬加班時數上限,更多是為大企業解
套,而非幫助中小企業。對中小企業勞工來說,更需要擔心的是領不到法定加班費,而非
想加班卻沒機會。

況且從中小企業的違法態樣觀之,中小企業比起大企業,更欠缺遵循法律所需要的專業人
員與知識,才會在出勤紀錄、工資清冊等部分也未完善。政府如果真心要解決中小企業的
問題,應該把重點放在輔導與協助其落實法律,而非一昧推動修法。

最後我們要強調,本次修法過程中,行政院及執政黨的論述中,充斥著主觀臆測,唯一有
統計數據的勞動部評估報告,則幾乎看不出修法的重要性。本文引用的統計資料,或許仍
不夠全面,論證上也還有需要加強之處。但擁有最多資訊的政府,卻不主動提出論述說服
人民,僅以少數人意志就要強行修法,我們實在無法接受
FB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TUEEIT/
FB內容:
今年再修勞基法,行政院不斷宣稱是因為中小企業雇主及勞工有加班需求,不得不放寬勞
基法規定。然而實際上中小企業勞資關係面臨的主要問題為何?除了部分個案說法外,是
否存在較為客觀的評估方式?我們用工程師們的技術能力來驗證這個說法。

對於原始資料與程式原始碼有興趣的,可以參考我們官網的文章:
http://www.tueeit.org.tw/announce/20171215



※ 臉書爆卦請用FB當標題,並附上20繁體中文說明卦點,違者水桶一個月。

※ 注意!濫用FB爆卦視同鬧板文處理。

※ 記得要附上來源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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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edy avatarHedy2017-12-21
本來就是因為不想多請人不想多給加班費才有這次修法
Ingrid avatarIngrid2017-12-22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7-12-23
推電資工會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7-12-27
這篇說的應該是放寬加班時數是為了大企業而不是中小企業
*主要是為了
Olga avatarOlga2017-12-30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7-12-31
只要加班費照實給,老闆一定不敢一直要你加班,只是
政府根本不敢立法跟罰錢
Eartha avatarEartha2018-01-03
不壓榨勞工沒辦法發展產業(豪宅名車產業)
Carol avatarCarol2018-01-04
按到噓了補一個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8-01-05
Kumar avatarKumar2018-01-05
簡單的說,勞工就是想要偷懶摸魚又想領高薪啊,廢話
Thomas avatarThomas2018-01-07
簡單說的,九成都是垃圾屁話。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8-01-09
Rachel avatarRachel2018-01-09
Wallis avatarWallis2018-01-14
姚:要做賺錢市長。(那麼蔡是要做賺錢總統嗎?)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8-01-15
其實加班費照給老闆還是賺,請一個員工的成本是薪水的1.6倍
,現在加班費才1.33,當然是要4個員工加班兩小時,就多一個
人的勞動時數,1.33跟1.6真的87都知道選那個,早就說台灣一
堆過時的法律,立法院又養一堆米蟲,台灣的勞權真的死很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