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遭A假
行政院會昨通過《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新增「防A假條款」。勞動部長陳雄文說,現
在很多企業對勞工的加班費拖延不發,因此修法新增勞工加班或休假日上班,可在加班費
或補休擇一,若半年內沒有把假補休完畢,企業就要發加班費,加強保障勞工權益。學者
籲勞動部要嚴格勞檢,才能提醒僱主守法。
對此,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表示,同意政院增加「半年條款」的修法版本,因為許
多勞工過去常因沒時間補休,而喪失權益,未來至少可強制企業讓勞工休假,否則就要給
加班費。
應落實在勞檢
從事保險業的胡冠挺說,補休假沒休完可轉加班費,對勞工是很好的福利,但希望執行時
能落實。在房仲介工作的陳小姐認為,「因加班產生的補休假,公司都規定要在限期內休
完,但工作很忙沒休完的假就被吃掉,可換加班費,非常好!」
政大勞工所教授成之約也說,目前很多企業只給勞工補休,增訂此條款或多或少有助勞工
能確實領到加班費或補休,但應嚴格落實在勞檢制度,提醒僱主守法。
須有工資明細
因現行《勞基法》未明定僱主要給工資明細,造成勞工不知是否領到加班費,修法增定僱
主發工資時須提供工資明細;草案也增定,如遇天災或像高雄氣爆的突發事件,僱主要求
勞工工作,應加倍發給工資,並應在七天給予補休;同時,輪班制勞工在更換班次時,至
少應有連續十一小時的休息時間。
記者徐珮君、郭建伸、黃揚明
來源:蘋果日報 http://goo.gl/IeQc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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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有可能落實到公務機關嗎嗎嗎嗎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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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昨通過《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新增「防A假條款」。勞動部長陳雄文說,現
在很多企業對勞工的加班費拖延不發,因此修法新增勞工加班或休假日上班,可在加班費
或補休擇一,若半年內沒有把假補休完畢,企業就要發加班費,加強保障勞工權益。學者
籲勞動部要嚴格勞檢,才能提醒僱主守法。
對此,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表示,同意政院增加「半年條款」的修法版本,因為許
多勞工過去常因沒時間補休,而喪失權益,未來至少可強制企業讓勞工休假,否則就要給
加班費。
應落實在勞檢
從事保險業的胡冠挺說,補休假沒休完可轉加班費,對勞工是很好的福利,但希望執行時
能落實。在房仲介工作的陳小姐認為,「因加班產生的補休假,公司都規定要在限期內休
完,但工作很忙沒休完的假就被吃掉,可換加班費,非常好!」
政大勞工所教授成之約也說,目前很多企業只給勞工補休,增訂此條款或多或少有助勞工
能確實領到加班費或補休,但應嚴格落實在勞檢制度,提醒僱主守法。
須有工資明細
因現行《勞基法》未明定僱主要給工資明細,造成勞工不知是否領到加班費,修法增定僱
主發工資時須提供工資明細;草案也增定,如遇天災或像高雄氣爆的突發事件,僱主要求
勞工工作,應加倍發給工資,並應在七天給予補休;同時,輪班制勞工在更換班次時,至
少應有連續十一小時的休息時間。
記者徐珮君、郭建伸、黃揚明
來源:蘋果日報 http://goo.gl/IeQc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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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有可能落實到公務機關嗎嗎嗎嗎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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