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提供地址是因為個資法???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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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的意見,

集思廣益之後

因為函上面只有要求查填原因,並沒有要求公所去做實地訪視

既然教育部只有提供住址的話

那我們就來個只有郵差可以到達的方法

發公文。(受文者只能寫貴家長了)

只不過調查表也要我們自己登打的話

我會把家長姓名欄和小孩姓名欄也打上去

因為公所沒有資料核對,所以回郵信封寫教育部的住址

請教育部自己核對個資以判別資料的正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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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acob avatarJacob2016-10-07
樓下你給這個處理方式打幾分?
David avatarDavid2016-10-09
0分
Necoo avatarNecoo2016-10-10
妳認為教育部會知道要分郵件給誰呢? 到時全部寄回給
公所。
Kyle avatarKyle2016-10-15
這個處理方法是有點...,但國教署的水準不意外
Lucy avatarLucy2016-10-17
我覺得最後教育部承辦會再發個公文給妳然後附上“住址
以外”的東西XD~請原諒他,有在教育相關單位服務過就
知道本國教育部都只會做脫褲子放屁這種無聊的事情~教
育爛真的不是沒原因的~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6-10-19
你寄的直接回郵給教育部真是一絕
Yuri avatarYuri2016-10-24
沒有隸屬關係,你老版同意就好...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6-10-27
收了不鳥你,不是等於沒做
Connor avatarConnor2016-10-30
回郵信封附回執聯,應該就追蹤的到他們有沒有去寄。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6-11-01
收了不鳥!?有收了不鳥的後續方法
James avatarJames2016-11-05
你沒事留回郵信封給教育部???事情不是這樣處理的,這樣
Poppy avatarPoppy2016-11-08
只會讓你後續更麻煩。編故事你會不會?不會那就沒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