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肥我的公司最近在資遣員工,理由是公司縮編,但是依舊有在找新人進來,所以縮編這
理由就太牽強。
另一方面也有在整肅異己,只是用縮編這理由。
有很多人都傻傻的簽了。可是我就不爽簽,因為我就是異己。我向公司開條件,要我走可
以,但是必須優於勞基法,否則法院上見。
公司本身應該也知道自己站不住腳,所以也沒馬上逼我簽離職單,但是也沒答應我條件。
但還是解除了我的職務。
請問阿肥我對資遣費要求做是否合情合理?後續除了正常出現在公司外,我還需要做什麼
自保?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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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就太牽強。
另一方面也有在整肅異己,只是用縮編這理由。
有很多人都傻傻的簽了。可是我就不爽簽,因為我就是異己。我向公司開條件,要我走可
以,但是必須優於勞基法,否則法院上見。
公司本身應該也知道自己站不住腳,所以也沒馬上逼我簽離職單,但是也沒答應我條件。
但還是解除了我的職務。
請問阿肥我對資遣費要求做是否合情合理?後續除了正常出現在公司外,我還需要做什麼
自保?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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