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前輩 狀況是先生是公務員,老婆不是公務員(專職主婦),但人事跟他說要他老婆
公司的在職證明才可申請育嬰,問題是老婆是在擺夜市,沒公司可證明,所以請教這樣人
事見解對嗎?是否有依據命令(因為留職停薪辦法看不到)?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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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在職證明才可申請育嬰,問題是老婆是在擺夜市,沒公司可證明,所以請教這樣人
事見解對嗎?是否有依據命令(因為留職停薪辦法看不到)?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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