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警方涉包庇易服勞動不實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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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15/5360994


調查顯示,翁茂鍾要服的社會勞動就是去分駐所掃地、掃廁所等事項:高檢署接獲檢舉,
顯示翁從來都沒有在分駐所出現,竟能在短短9個月內,將1年合計2196小時的社會勞動完
成,質疑有官警收賄放水護航。

離譜的是,官田分駐所協助翁茂鍾偽造社會勞動資料的日期竟包括大年初一、颱風停班天
等,顯與常情不符,發交台南地檢署偵辦。


簽名單真的要仔細看,隨便簽弄不好就會被以「涉犯公務員登載不實」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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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ae avatarRae2021-04-06
一直犯錯,是收很多嗎?
Joseph avatarJoseph2021-04-11
從源頭就有問題了吧!結果卻是最基層要扛,呵呵
Agnes avatarAgnes2021-04-12
Oscar avatarOscar2021-04-15
最基層就可以免責喔?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