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法律學分班 - 律師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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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olkov (zzzzzz)》之銘言:
: 就有利律師收入的政策來說,我覺得比學分班關鍵的政策很多
: 作其他的關鍵改革,效果一定比砍學分班好很多
: 比如前述有人提到了學分數提高、降低錄取率、總量管制,或是乾脆廢除法律系
: 像美國一樣成立法學院,使所有法學院學生,都成為跨領域的法律人
: 但也有像美國一樣提高人民法律上權利,擴大律師的需求量
: 比如說,提高消費者、勞工、環境訴訟的企業賠償範圍,
: 而企業用大量資金、專業人力與責任保險去減低風險
: 提高企業賠償範圍,不僅可以保護傳統弱勢的當事人
: 對律師團體而言,更是可以同時結合公益與私益的政策倡議
: 不管各位對上述討論有何意見,只要對改善律師收入的想法有共識
: 都有很多同時結合私益與公益的政策值得您支持

其實學分班的組成 (不論是何種學分班)

公務員去讀的大概會佔六成

因為公務員有積點制度 去進修會累積點數 對以後升職等會有幫助

不過由於公務員本身就蠻會考試的 很多進修完都會試一下實力

不過多半還是繼續本行

關學分班 其實不太有道理

倒是蠻希望醫科有學分班 而不是自己封閉起來

然後告訴大家學醫有多辛苦 who kno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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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edda avatarHedda2013-03-24
我去念會計師學分班,一堆根本不念書的,考試也亂考。
Andy avatarAndy2013-03-26
難怪有人猜您不是律師,說話相當不精準,都是傳聞證據
Lauren avatarLauren2013-03-27
你去借的到大體跟儀器來開學分班就OK
Mason avatarMason2013-03-29
希望你提供大體給大家念學分班 造福人群 功德無量^^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3-03-30
大體數量不足是不開學分班的理由?那大體不足時,是否也
應減少正規醫學系學生呢?此外插個題外話,波波又沒有占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3-03-31
用大體數量,為什麼這麼多醫界的人反對波波投入神聖的救
人工作?
Regina avatarRegina2013-04-02
萬般皆下品,唯有醫科高,至少我那個年代是如此
Hazel avatarHazel2013-04-03
大體不足對醫學生一樣如此 儀器則該界把持住 真是好理由
Adele avatarAdele2013-04-04
拜託啦人家可以在總量管制內找到足夠的大體實習 儀器有錢就
Jack avatarJack2013-04-06
可以買 只是鄉民嘴砲比較多啦 身家隨便兩三億要買沒半部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3-04-07
其實我覺得醫科人數的主要限制不是大體,而是見實習的機會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3-04-09
醫學中心就這麼多,教學能量就這麼多,感覺現在都不太夠了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3-04-10
沒記錯的話說不太缺的只有花蓮其他的教學醫院都缺當然樓上說
Hedy avatarHedy2013-04-11
的也是原因總的來說醫學系的養成所耗國家資遠高於其他科系
Lucy avatarLucy2013-04-13
所以說穿了就是成本罷了 但管制似乎不是成本 畢竟那些資
Xanthe avatarXanthe2013-04-14
源未必都國家負擔也未必無法回收 ^理由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3-04-15
怎麼會有人覺得現在辦學校不吃國家資源.....
連現有的都快撐不住了還要擴大科科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3-04-17
律師要比照也不是不可以在校丟到司法機關去實習不過就GG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3-04-18
喔~原來不開學分班的理由還有實習不足這項。好吧,那同理
Faithe avatarFaithe2013-04-20
律師實習也不足阿!怎麼又變成開學分班沒問題了?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3-04-21
此外我還是非常好奇,波波既沒有占用儀器資源、也沒有占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3-04-22
用教學大體,為什麼醫界還是對於波波這麼反感?(他們的陪
育成本都是外國的呀?)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3-04-24
未必都三個字看清楚前後句也看清楚再來科科吧
Zanna avatarZanna2013-04-25
再說任何興學都牽涉國家資源不是廢話嗎 也不是醫校獨有
Poppy avatarPoppy2013-04-26
律師團體有很大的學習空間,醫師組織對外口徑很一致
Donna avatarDonna2013-04-28
推樓上,真的!在保有良善之餘,團結絕對重要!
Yuri avatarYuri2013-04-29
推樓上說的團結 律師制度的改善在於集中焦點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3-04-30
只有我看到討論律師制度時 總拉到醫學最後扯波波(完全離題)
Sandy avatarSandy2013-05-02
感到很反感嗎? 檢討別人有利於我們自己成長嗎? 還只是轉移?
Joe avatarJoe2013-05-03
我是法律系畢業我也反波波 醫學系反波波縱使為了私益又如何?
Edith avatarEdith2013-05-05
我們不也是為了自己的私益才想爭取保障?(批評別人自私然後?)
Isla avatarIsla2013-05-06
原本想仿效別人保障制度 最後流於批評別人的嘴臉 有何意義?
Quanna avatarQuanna2013-05-07
想清楚律師業未來需要何制度保障 堅定且團結的發聲才重要吧
Freda avatarFreda2013-05-09
因為不是一開口就提波波 而是在討論其他利益團體(醫只是
Harry avatarHarry2013-05-10
其中一種)的保障方法的時候 往往當事團體成員會瘋狂跳出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3-05-11
來反駁 而就前面如總量管制等反駁的那些點 往往在波波
Gary avatarGary2013-05-13
下的態度一比就站不住腳.似乎沒看到一討論律師就馬上有人
Xanthe avatarXanthe2013-05-14
什麼都不講直接就丟波波扯波波指陳醫師團體的不是嗎
Faithe avatarFaithe2013-05-16
不過話說回來團結確實是最重要的 ^,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3-05-17
不過團結嘛...光是公會的態度就...有點難期待
Jacob avatarJacob2013-05-18
法學院的實習?!醫科在校實習,考上再操3+年 法學院哪來這種程
度的實習
Doris avatarDoris2013-05-20
波波的問題在未受相當程度的訓練,等國內法學院把在校訓練搞
好再來談是不是比照醫科....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3-05-21
喔,所以是說因為醫學院有在校實習,而且時間很長,所以
Xanthe avatarXanthe2013-05-22
沒有跟台灣醫學院正規生一樣的波波不可以跟正規生一起考
Dora avatarDora2013-05-24
,然後法學院因為沒有像醫學院一模一樣的實習,所以就算
是比起法學院正規生訓練更少的學分班學生,仍然可以和法
Andy avatarAndy2013-05-25
學院正規生一起受訓。樓上是不是要講這樣?
Susan avatarSusan2013-05-27
所以到底可不可以開學分班,不是用「受訊程度是否一樣」
當標準,而是用「有沒有像醫學院一樣的制度」當標準?是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3-05-28
不是這樣子哩?科科
Rachel avatarRachel2013-05-29
積甚麼點?對升職有好處?我怎麼不知道?
George avatarGeorge2013-05-31
台灣醫科的培養篩選在畢業前已經花了七八成國考對醫生養成來
Damian avatarDamian2013-06-01
說僅占一小部分,如果波波醫的養成跟美國醫一樣也不會有爭議
Ula avatarUla2013-06-02
先問問台灣的律師養成制度在哪...再來說學分班到底該如何....
Elma avatarElma2013-06-04
喔,醫學系花了很多時間陪訓,然後波波沒有跟台灣一模一
Ivy avatarIvy2013-06-05
樣的陪訓模式,所以他們就不可以跟台灣醫學生一起考;那
Tracy avatarTracy2013-06-07
法學院陪訓最少4年,學分班就是20學分,陪訓程度一樣不同
又變成可以?好逗趣!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3-06-08
至於你說法學院陪訓在那邊?偷偷告訴你一件事,每個法學
Annie avatarAnnie2013-06-09
院網站應該都有畢業條件的介紹,上web應該不難才對(特別
Elma avatarElma2013-06-11
又有人很喜歡強調醫學系是大學入學考前1%ooxx的,那上上
WEB對這些強者應該是非常簡單才對)。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3-06-12
不過話又說回來,如果是認為「只有」在台灣醫學院修課才
Delia avatarDelia2013-06-13
叫陪訓,在其他地方的修課統統不叫做陪訓的話,那就另當
別論,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
Agatha avatarAgatha2013-06-15
從頭到尾的爭點都是在於正規班與學分班的受訓程度不同,
Emily avatarEmily2013-06-16
個人實在不懂為什麼會有人一直去講醫學院ooxx又xxoo的XDD
Elma avatarElma2013-06-18
很簡單去搞清楚原本免認證的幾個國家的醫生養成
Queena avatarQueena2013-06-19
那你也了解一下正規法律系與學分班的不同再來說吧,呵呵
Una avatarUna2013-06-20
正規醫學系要不要歧視波波我是管不了,不過光是正規法律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3-06-22
系與法律學分班 v 正規醫學系與醫學分班,就可以從大體扯
到儀器,然後換到國家資源,再講到醫學院ooxx又xxoo,之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3-06-23
後又換到波波與他國醫學生,真的是.....XDD
George avatarGeorge2013-06-24
律師可學醫師團體捍衛自己權利的方式與決心:)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3-06-26
除了醫師以外專技考試都有採學分資格因為國家把把關擺在考試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3-06-27
而不是在校教育因為考試院知道除了醫科以外對其他科系都沒在
進行管制也沒有相對應的品質要求
Sandy avatarSandy2013-06-28
對了司法官考試資格更簡單喔.....
Agatha avatarAgatha2013-06-30
「考試院知道除了醫科以外對其他科系『都』沒在進行管制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3-07-01
也沒有相對應的品質要求」這句話不知根據從何而來?真是
Olga avatarOlga2013-07-03
XDD,一直叫別人去了解醫學院OOXX又XXOO,卻又說出這樣的
Edith avatarEdith2013-07-04
高見,那還真是XDD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3-07-05
所以之前我說的「『只有』在『台灣醫學院』修課才叫叫陪
Andy avatarAndy2013-07-07
,在其他地方的修課統統不叫做陪訓」,你是覺得對還錯XDD
Dinah avatarDinah2013-07-08
如此意見,不知是不是在瞧不起醫學生以外的所有職業?XD
Robert avatarRobert2013-07-09
學系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3-07-11
沒有管制與要求跟看得起看不起有什麼關係 這麼愛自說自話...
Thomas avatarThomas2013-07-12
你連最簡單的專技醫師考試資格都沒看過在那邊幻想只有在台灣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3-07-14
才叫培訓,受過美日訓練的回國也不必學歷認證光這就可以打你臉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3-07-15
「考試院知道除了醫科以外對其他科系『都』沒在進行管制
Harry avatarHarry2013-07-16
,也沒有相對應的品質要求」,你還是沒有回答我的問題!
Kyle avatarKyle2013-07-18
你到底是憑什麼說這句話?這種話不是瞧不起?不然是什麼
Mary avatarMary2013-07-19
意思,你要不要跟所有醫學系以外的學生說明一下?
Olga avatarOlga2013-07-20
再者,我是「問」你是不是這樣想,怪了!我打的字很難懂
Hazel avatarHazel2013-07-22
嗎?還幻想勒!真是好逗趣!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3-07-23
然後一再的去講醫生ooxx又xxoo,就是不肯去了解為何有人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3-07-25
,你到底是知不知到人家要
Hardy avatarHardy2013-07-26
表達的重點在那裡?還打臉勒!真是呵呵呵呵呵!
Madame avatarMadame2013-07-27
要證明沒有管制喔沒有證明那就是有....哈哈
Xanthe avatarXanthe2013-07-29
所以你的意思是說你無法證明醫學系以外的學系有相當管制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3-07-30
,以及受相對應的管制,所以就可以主張醫學系以外的所有
Olive avatarOlive2013-07-31
學系都是沒有程度的嗎?你是不是想表達這樣呢?XDD
Emily avatarEmily2013-08-02
如果講到醫學院相關,就叫人家自己去了解;然後講到醫學
Linda avatarLinda2013-08-03
院以外相關,就叫人家自己證明的話,那還真是XDD
Ida avatarIda2013-08-05
法律第二志願政大:69級分 醫科最後志願(國防不算):73級分
Emily avatarEmily2013-08-06
完全不理會差異性......................................